「我一次性拿這麼多,那你就要把單價寫成你剛才說的五毛一件。五毛一件,我一共要了五十件,那就是你剛才說的——」
「不是姐,我剛才只是打比方啊。這種小孩子穿的衣服,80、90的,跟120.130的能一樣嗎?這最起碼用料和做工時間,明顯就不一樣啊。而且衣服到了你這裡,三歲孩子穿的,跟七歲穿的,你肯定不會賣一個價格吧?」
對方想混淆視聽,想讓沈春花把所有衣服的價格都定成一個價格。
但沈春花出社會後,第一個打工的地方,其實就是服裝店。
所以很快,她就笑著提醒起來。
「你這丫頭——」
大家都是精明人,見沈春花懂的多。
最後開著兩個店面的年輕劉老闆,最後就好好的跟沈春花制定起合同。
最後兩人就在合同上寫清楚,對方訂購的這個小裙子所有大小號碼應該對應的批發價格。
也寫清楚了,對方給的十塊錢是定金。
後期如果對方在指定時間要貨了,那這十塊錢,就是貨款的一部分。
當然如果對方要在指定收貨的時候,突然改變主意不要了。那麼到時這十塊錢,就全部都成為給沈春花的賠償金了。
甚至後面的時候,兩人越討論越多。最後都在那個手寫合同上寫上了,如果沈春花延遲交貨,到時她要怎麼賠償對方。
上次沈春花來對方這裡時,是時間快接近三點了,屬於這邊快下班的時間,所以客人比較少。
今天沈春花來的早,屬於太早了,客人還沒有出來。
反正在沒有外人打擾的情況下,兩人很快就寫完了合同。最後他們還重新抄寫了一下,算是弄了一個一式兩份,誰的手上都有一份。
當然在走的時候,對方已經像上次那樣。用六塊錢,把沈春花最近做的十件小姑娘外套和裙子,全部都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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