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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之问鼎热搜(重生)——北冥有雁(97)(2 / 2)

余傲右手抖了抖,差点儿给纪凛一巴掌!

但是让纪凛这么一提醒,余傲坚定了:我们真是兄弟。

宋云安的神色像是在看一场拙劣的表演:是啊,当年纪凛在我床上,念着你的名字,你们是好兄弟。

余傲心头一震,苍凉一眼看过去:纪老大

扯犊子呢!纪凛死都不认:你到底看没看医生?你这臆想的毛病能不能改改?

随着纪凛这句话,宋云安额上青筋暴起,余傲觉得他下一秒就能拿刀捅人,但又生生忍住了。

行了,该说的我都说了。纪凛给自己点了根烟,半是劝慰道:宋云安,你说你这么好的条件,什么样的男人找不到?就像我说的,好聚好散。

你说散就散,我同意了吗?!宋云安咬牙切齿,他动怒的时候眼角红的厉害,衬着凛冽的神情,好像下一秒就能哭出来。

纪凛不为所动,不是你当年扯着嗓门让我滚的时候了?

宋云安神色一变,纪凛,我

打住!纪凛弹了弹烟灰:我这人不喜欢撕破脸,但如果你逼得太紧,我也不介意陪你玩玩,但是我再说一遍,有什么阴招冲我来,别动我兄弟。

阴招已经将他划分为最不堪的那一类了啊,宋云安心想,他嘴角下压,似是苦笑了一下,但紧跟着又面无表情起来:这个签了吧。说的是那份合同。

签个锤子!余傲心想你就差要老子的命了,还签?

谁知纪凛上前拿起合同,翻着看了看,然后递给余傲:签吧。

余傲:嗯?

开的很不错啊,血赚。

余傲死死忍住捏死纪凛的冲动!眼神在纪凛跟宋云安之间来回一扫,忽的有些明白,他没怎么犹豫,从兜里拿出笔,签了。

要么,两人的关系没那么糟糕,纪凛是通过这件事,搭了一座到宋云安身边的桥,要么,纪凛就是想稳住宋云安,让这个神经病暂时安静一些。

余傲所料不错,纪凛原本是冲着第二条去的。

他太了解宋云安了,这人轻易不给人好处,一旦给了,就是一种变相的示弱,先不提他对余傲的态度,就是他送来的田樱就给纪凛惹了不少麻烦,宋云安想通过让余傲血赚的方式,告诉纪凛伤害到人并非他的本意,要是接受了,宋云安的情绪会缓和很多,要是不接受纪凛有些头疼,宋云安会反扑,他的心思明明相当复杂,但有时候脑回路简单的令人发指,他会觉得这是一种开战信号。

反正白给的好处,不要白不要。

还有事没事啊?纪凛问宋云安。

宋云安换了第五张纸:没了。

纪凛瞥了眼他的手,微微蹙眉,终究没多说。

等他们一走,宋云安几乎是撞回椅子里,他靠在椅背上,双眸漆黑地盯着天花板,左手从膝上垂落,鲜血滴滴答答砸在地上,开的艳丽。

出门,纪凛立刻朝余傲做了一个投降的姿势:爸爸,什么都别问!给我点儿自己的空间!

恨不得在脑门上贴上黑历史三个字。

余傲乐了:行行行,我不问,但是吧余傲脸色一点点严肃起来:他怎么猜到我身份的?

纪凛神色相当扭曲纠结,等坐上车,他才同余傲说:想必你也感觉到了,宋云安这个人不正常,他对情绪的感知超出普通人,是我见过的为数不多的聪明人之一,不是说情商啊,他就是聪明,性子又十分偏执,可能是误以为我们有什么,所以对你做了一个深入研究。

余傲听的身上不舒服,那他对死而复生这种事,接受能力那么好?

纪凛顿了几秒:你即便说明天是世界末日,宋云安脸色都不会变。他骨子里是个极度悲观主义者,死都不怕,所以多糟糕玄幻的事情都能接受。

精彩。余傲点了点头:臆想症,悲观主义,性子偏执,聪明又极端,纪凛,你路子挺野啊。

莫问!问就是当年不知道!纪凛声音拔高,显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了。

余傲等黎昙也到家,同他说了下晚上发生的事,不用说,宋云安这种人在黎昙心里直接能被打上重度危险的标志,从前宋云安怎么研究自己的余傲不知道,但是看黎昙专注的样子,研究宋云安也不差。

最头疼的莫过于纪凛,他想着话都说的那么难听了,宋云安应该能有所收敛,可是在酒宴上再见到这个男人,纪凛有些抓狂。

来来来,纪总,这是从G国来的大投资商,宋先生。

纪凛盯着宋云安,皮笑肉不笑:宋先生好。

纪总好。宋云安跟纪凛碰了下杯,左手食指上突兀地粘着一个创可贴,随着他的动作,有血在缝隙中淹出。

纪凛蹙眉,这人回去是在不停的抠吗?这都多久了还没好?

第299章 好让你心疼我啊

群人站在一起商业互吹,纪凛跟宋云安倒是默契的安静,一个发呆一个喝酒。

看到个熟人。纪凛开口:我先过去。

好的纪总。

纪凛前脚走,宋云安后脚连个招呼都没打就跟上了。

纪凛走到一处稍微僻静点儿的地方,豁然转身:你没完了是吧?

宋云安也不生气,而是轻声问道:我给你发的那些邮件

实话说,我不用那个号了。纪凛打断:所以你说的那些东西,我一样没看到。

是吗?宋云安抬手蹭了下鼻子,他这个小动作让纪凛的记忆一下子鲜活起来。

纪凛的确跟宋云安有过那么一段,露水爱恋,短短一周就结束了,却是纪凛唯一一次,动了心想要好好在起的,但是宋云安太作了,作到纪凛幡然醒悟,觉得未来会累的不行,索性长痛不如短痛。

开始的那一晚,纪凛食髓知味,加上宋云安长的实在入他的心,便想着来一段甜甜的恋爱,然而三天后,宋云安的各种性格缺陷就展露无遗,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摔东西,各种挑剔极端,最后一次竟然跟纪凛动了手,瞪红眼睛吼了一句:给我滚!

纪凛的耐心原本没那么差,可就是这句话,让他瞬间筋疲力尽。

何必呢?谈恋爱跟催命似的。

当时纪凛拿起床上的衣服转身就走,头都没回。

之后宋云安打爆了他的电话,每天各种邮件,纪凛原封不动编辑了一句给我滚,然后换了手机号废了那个邮箱,再见就是那天在饭店。

你要说宋云安这个人无一可取之处,也不尽然,当年他们住在靠海的别墅里,正值天气最好的时候,晚上的月光澄澈干净,照在宋云安脸上,能把纪凛迷的魂儿都飞起来,那个时候房间里不开灯,宋云安像是海上鮫人,被纪凛炽热的目光注视着,会不好意思地抬手蹭一下鼻尖,显得既羞怯又纯善,加上他在床上完全随着纪凛的意思来,是个男人都顶不住,整整三天,纪凛跟宋云安白天补觉,晚上两人踏着月光,行这世间最热烈销魂之事,不快乐吗?至少从那以后,纪凛不管交多少个男女朋友,也没有跟对方发生过关系。

宋云安像是纪凛一场遥不可及的梦,有些辨不清真假,其实纪凛觉得这样就挺好。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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