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里另一个声音嘟嘟囔囔说了几句什么,听不清,但明显是个男生。
男生?
接着白莎又说:呸,黄煜绮,我说什么你只管听就行了,顾览只能我一个人骂,不准你说他一句不好,听见没?
嗯?黄煜绮?
男生嘟嘟囔囔又说了些什么,白莎打了个呵欠,恹恹地说:好了,我要去洗澡了,就这样吧。
白莎说完就挂了电话,提拉着拖鞋打开卧室门,然后原地呆愣住:阿览?你怎么好啊,你偷听我打电话!
顾览面不改色心不跳,食指比在唇间嘘一声:我是来提醒你小点声的,把舅舅吵醒了怎么办。
白莎斜着眼睨他:你少来,快说,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在这儿站着的?
顾览不答反问:你最近怎么跟黄煜绮联系得这么频繁?
哪有很频繁,我只不过是偶然接到了他的电话,不好意思挂掉罢了,白莎撒谎时眼睛总是习惯性地左右乱瞟,然后盯着脚尖,不和顾览对视,你别瞎想啊,我是不可能和黄煜绮那样的人有什么的。
顾览半信半疑:偶然接一个电话,从八点半打到十一点半?
白莎眼神顿时一慌:你管我!你自己还不是现在才回来!
我是怕你被他骗了,你看你的成绩顾览还没说完,白莎已经跑进了浴室,一秒后又扒出个头对他说:你等着吧,我要先洗。
顾览叹了声气,颇有些无奈。他与黄煜绮接触不多,但在有限的几次交谈中明显感觉出这个人并不是外表那么软弱的,虽不能说是富有心机,至少脑子比白莎好使多了,他实在有点担心这孩子会吃亏。
想到这里,顾览突然发觉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已经习惯站在书中顾览的角度思考问题。甚至不加刻意的话,他几乎不能将自己从中剥离出去,始终无法成为一个冷眼旁观的局外人。
更加令顾览不安的是,他逐渐记不起自己原本生活的样子了,连书里的情节也和这里的现实混淆在一起,这三处世界,他越来越不清楚究竟哪一个才是真实。
其实这样也挺好的,顾览想着,笑了笑。
作者有话要说:我够不够粗,够不够长?
下两章高能预警。
第 22 章 贼船奇遇之章
说服白毅的过程一点也不艰难,顾览刚一提出要跟同学出门玩几天,白舅舅就同意了,并且表示会给他一笔可观的资金作为旅行费用,把旁边被迫参加五个补习班的白莎嫉妒得要死。
于是,顾览就这样拿着一张破火车票,登上了叶钦亲手搭建的贼船。
襄源古城在X市以南,跨省,距离说近不近,说远不远,火车要坐上三四个小时。叶钦先进车厢,手里捏着他和顾览两人的票,数着号码找到了座位。
叶钦看自己的位置在里面,转身对顾览示意:进去吧,你不是喜欢靠窗的座吗。
顾览坐下后从背包里掏出一本武侠小说,是刚才等车的时候闲得无聊在书店买的,在满车眼睛与手机屏幕紧密捆绑的乘客当中,无论是他本人还是他的作为都显得十分格格不入。
叶钦把他的书抽走,放到自己座位边上:跟我在一块儿就这么无聊吗?
顾览弯腰扑过去夺:你别闹了,我趁现在看几眼,待会儿还要睡觉呢。
叶钦:
顾览靠在座椅背上,举着书看了没一会儿,突然咦一声,叶钦连忙问怎么了,顾览摊开书给他看:这书印刷有问题啊,你瞧男主人公的名字全部都没印上。
不会吧,叶钦对武侠小说本身没什么兴趣,对地摊上来历不明的破烂刊物更是提不起精神,他误以为这是顾览良心发现,终于认识到把男朋友晾在一边看小说是非常不地道的行为,借此来给双方创造一个可以重新黏腻起来的机会,于是装作毫不知情地接住书的一边,装模作样地瞅起来,嗯我看看,是有点问题,这一块一块的空白看上去挺奇怪的。
对嘛,顾览点头,有点不能理解,见过盗版书错字连篇的,但是没见过人名不印的,落下一个两个也就算了,但是我来回翻了几遍,发现真的是一个都没印上,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怎么,连主人公叫什么都不知道还看个什么劲。
叶钦这时才觉得的确有些离奇,把手臂向后一搭,轻轻揽在顾览肩头,懒洋洋地问他:你在哪儿买的?
顾览说:就车站啊,正规书店。
叶钦把书拿过来,放在腿上漫不经心地看了眼封面和扉页:什么破名,《婆婆咒》?讲家庭伦理的?你买这种书干什么,赶紧扔了。
你眼睛没毛病吧,这是娑婆咒,娑婆诃知不知道?别皱着眉装深沉了,你肯定不知道。顾览百般失望地把叶钦的手臂从肩头拿开。
一条过道之隔,对面有个戴眼镜的女孩子捂着嘴噗嗤笑出声来。
叶钦面色微窘,往顾览身边使劲挤,用肩膀撞他一下:你给我讲讲不就知道了。
顾览闭上眼睛:朽木不可雕也。
哎你看,两只小野兔!叶钦突然拍拍他的肩膀,向窗外一指。顾览腾地从靠背上弹起来:哪儿呢哪儿呢?
他望向窗外的茫茫原野,日暮雾蒙蒙地缠绕着地平线,野草树木与远山都像是罩上了昏黄的纱帐,但这暮色是冷的,隔着一张玻璃都能感到夜色将袭的凉意。
不过,哪有什么野兔。
叶钦从顾览身后贴上去,攥住他的一只手腕按在玻璃窗上,极快地侧过脸,在他耳尖上咬了一口,带着强烈的抗议与惩罚意味,不是很疼,但绝对不算轻的,齿间的厮磨感格外明显。
呲顾览缩了下脖子,惊异地捂住被咬的耳朵,回头不解地看向叶钦。
叶钦没事人似的坐回去戴上耳机,自顾看起来手机里缓存的美剧,留着顾览自己百思不得其解。
大概哪根弦搭错了,又开始犯病,顾览想。反正不能用正常人的逻辑来分析叶钦的日常行为,因为这人不可理喻的毛病实在是太多,简而言之就是没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