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听着肚子里咕咕的叫声,张小顺长长地叹了口气。
来到这里已经三天,他只记得那天玩了一晚上的消消乐,醒来的时候,就出现在了眼前的城池。
放眼望去,到处是古代的建筑,来往的行人,每一个都穿着古代的服饰。
这里是大唐,长安城。
刚来的时候,张小顺还很是兴奋,以为自己可以和小说的主角一样,混得风生水起,可结果却是,三天下来,他差点饿死。
前世小说里描述的金手指,系统,老爷爷啥的,全都不存在。
从雄心万丈,到如今的满心苦涩,张小顺也算经历了大起大落,如今他已不求混出名堂,只求能活下去。
“不要算了,小爷自己干!”一家豪华酒楼外,张小顺被几名大汉推搡了出来。
这三天,他找了无数的工作,无一例外全被拒绝,没人愿意要他这个细皮嫩肉的家伙。
除了找工作,张小顺还想过无数自谋生路的手段,思来想去,否决无数方案后,他最终决定靠卖小说赚钱,但有个前提,他得先找到一处安身之地。
手里紧握着前不久一个路人可怜他,扔给他的银子,张小顺沿着街道向前,忽然眼睛一亮,冲进了前方一家准备转让的书屋内。
小半个时辰后,张小顺从书屋出来,迫不及待去旁边买了几块烧饼充饥。
如今他已是书屋的主人,这些钱是买下书屋后剩余的,可以放心用了。
“等我混出个名堂,一定要好好报答那位好心人。”脑海中浮现出一道惊鸿一瞥的背影,张小顺暗暗发誓,回到了书屋,他完全没料到,小小一块银子会那么值钱。
在书屋内的柜台后坐了一会,回想三天内的种种,张小顺苦笑一声,随即拿出纸笔,准备开始他的小说之路。
要写的小说,他这三天早想了无数遍,罗列出一大堆,他想的并不是原创,而是借用,后世那么多优秀的小说,不用白不用。
《诛仙》
序章——
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
地点:神州浩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