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記事起,她就生活在破敗的瓦房裡,腳下踩的是壓實的黃土地,下雨時雨水順著瓦片縫隙落下,匯成一個又一個小水窪。日子過得不好,窩窩頭很剌嗓子,爸媽說她嬌氣,但那段日子至少還可以吃飽。
後來媽媽的肚子鼓了起來,爸爸說她要有弟弟妹妹了,再後來,媽媽的肚子癟了下去,家裡多了一個天天拖著尖利的哭嚎的小嬰兒。他們說那就是她的弟弟,他們說她其實是撿來的。
一夜之間,她多了一個弟弟,少了一對父母。那年,劉敏敏七歲。
也是在那一天,養父母告訴她,她的親生父母不要她了,是他們把她撿回來養大,他們是她的恩人。
所以,冬天她要用生滿凍瘡的手洗衣做飯,這是在報恩;青春期也要少吃一點,把好東西留給弟弟,這是長姐應該做的;至於上學?又不是他們家的孩子,為什麼要花錢供她上學?好心人的資助也不能白拿,至少要上交一大半。
既然如此,那弟弟為什麼是她的弟弟?她這樣問了,換來了一頓板子。於是劉敏敏一聲不吭,把那些苦和淚都咽下去,化作歌詞,記在寫滿了字的草稿本上。
再後來,這個本子出現在了家裡的火灶里,隨著一把火消失了個乾乾淨淨。
那次爭吵的起因還是上學。資助人出了點事,沒辦法再提供資助,高中後國家也不再承擔學費,養父母不願意再繼續供她上學,反而一個勁兒地讓她出去打工,攢幾年錢再回來嫁人。
劉敏敏知道反抗沒有用,她還只是個未成年的孩子,於是她「乖順」地聽從了家裡的建議,不去上高中,拿著父母不知哪弄來的成年人身份證和鄰居老鄉們一起去外面打工。
做的是計件工,頭幾個月劉敏敏表現得很好,每月還會按時寄錢回去,和人說話也總是怯弱的,看著就很好欺負不會反抗。盯著她的同村老鄉逐漸放鬆了警惕,於是,在出去打工的第八個月,她回了一趟老家後就悄無聲息地消失了。
那也是她最後一次回家。為的,是買通弟弟,讓他把戶口本偷了出來。
事情進展得很順利,這男孩早就被父母養壞了,為了幾塊錢、幾顆糖,什麼都敢幹,偷個戶口本而已,他只需要嚎幾嗓子再掉幾滴淚,誰還忍心怪他?
劉敏敏消失後養父母想過報警,然而那會她手裡拿的身份證是別人的,那人可還好好在家裡呆著呢,因此,就算報警也不了了之,根本找不到劉敏敏的真正下落。
一年半後,劉敏敏終於成年,拿著早年間偷來的戶口本辦了一個真正屬於自己的身份證。同年,她開始在各大酒吧駐場。
後來幸運地遇到了毛隨瓊,被她帶離那些魚龍混雜的場所,但也重新遇到了那個,毀了她一輩子的人。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