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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熊猫,称霸史前!(重生)——故乡异客(1 / 2)

地上历史上的史前熊猫为了活下来,可以改变自己的猎食属性,变成杂食动物,甚至后来主要以吃竹子为生,熊猫不断的改变自己的习性适应环境的变化,就这样扛过一次又一次生物大灭绝。

潘达认为,地球的史前熊猫们肯定是这样改变自己的,他们看捕猎太困难,简直耽误睡觉玩耍,竹子到处都是,吃这玩意儿不也挺好!

熊猫们的生存哲学非常简单,那就是:能苟就苟,能偷懒绝不愿意劳累。

潘达倒是觉得赛缪对熊猫的评价非常中肯,就是赛缪这理由还是太奇葩,不足为信。

之前潘达一直都想不通为什么大部分西瓦猎豹都生活在森林草原,赛缪作为王却固定生活在熊猫岭,现在可以解释为赛缪喜欢看熊猫,但其实这也非常解释不通。

就算赛缪生活在森林草原,也可以随时去熊猫岭看熊猫,只有剑齿虎才不能去熊猫岭,因为两族是宿敌,其余的动物并不会受到这一限制。

潘达甚至觉得,赛缪的这一理由就是来搞笑的,顺便还略微嘲讽了一波熊猫太懒。

赛缪补充道:我知道这样的理由听上去很没有说服力,但这就是我的真实想法,潘达,如果你实在不信,可以不和我比试,我也不会再来打扰你。

潘达连忙说:比就比!虽然我不信你说的理由,但我还是决定和你比,我喜欢爬树,就当你陪我玩,西瓦猎豹之王陪我玩爬树,这说出去也是倍有面子啊。

这也是他特别真实的想法,比赢了就有十天的猎物,比输了也没啥就当是玩,简直就是无本买卖,稳赚不赔,超级棒!

烈原本想阻止潘达和赛缪比试,但他知道潘达特别喜欢爬树,让赛缪陪潘达玩也挺不错,而且他可以一直跟在他们的旁边,也不怕赛缪耍花招。

赛缪实在忍不住,十分诚恳的说道:你们熊猫的想法真的和我们不一样,你们很有趣,我喜欢你们。

潘达疑惑道:到底有啥不一样?我刚才说的有什么不对吗?其实我就随口一说,我就是看上了如果我赢了,你就会为我们捕猎十天。

赛缪答道:如果是西瓦猎豹听到这样荒唐的理由,肯定会直接拒绝,但你们熊猫就不会,只要你们觉得好玩就会答应,不管我说的多么荒谬。

潘达:这样说起来的话,熊猫确实是这样的,熊猫的脑回路的确和大多数动物都不一样。

赛缪继续说:我也喜欢你们熊猫的简单和直接,你会直接告诉我你的真实想法,我不用去猜测和防备,我很喜欢。

潘达:我竟然无法反驳,谁会不喜欢直率的朋友呢!如果和朋友相处都要时时刻刻猜测防备,那多累!

赛缪直说:我们开始比吧,首先比试谁可以先跑到这棵巨树的树顶上,然后比试谁可以更快下树,最后比试谁可以在没有树枝攀附的情况下爬上最高的主树干。

潘达心想:这也太简单了,我赢定了,这个赛缪真不是故意来输给我的吗?西瓦猎豹爬树能力远不如熊猫,难道赛缪爬树也特别厉害?

烈连忙说:赛缪,我必须和你们一起爬树,我不会干涉你们的比试,但我必须时刻和潘达在一起,以保证他的安全,我和潘达都是第一次见到你,我不信任你,我怕你伤害潘达。

赛缪点了点头说:当然可以,你们不信任我是应该的,我说什么也没有让你一直跟在潘达身边让你更放心。

随后潘达和赛缪并排站在巨树下,他们眼神会意后同时冲上巨树。

这棵巨树的树干非常粗壮,直径足有几米宽,潘达和赛缪完全可以同时在巨树的主树干上快速往上冲。

烈紧跟在他们的身后,更准确的说应该是紧跟在赛缪的身后,因为潘达在树干上的奔跑速度太快,已经和他们拉开了一段距离。

西瓦猎豹和剑齿虎的爬树能力不相上下,虽然他们都不如熊猫爬树厉害,但在所有掠食动物里,算是相当会爬树了,毕竟熊猫爬树是种族天赋,他们自然没法和熊猫比。

在巨树上,烈只需要跟紧赛缪就行,如果赛缪有任何威胁到潘达的行为,烈就可以及时阻止。

潘达抵达树顶好一阵之后,赛缪和烈才抵达潘达下面的树干上,他们的体重太重无法爬到潘达那样的高度,因为上面的树枝太细承担不起他们的身体重量。

赛缪坦然的说:你上树的速度比我快很多,第一局我认输。

潘达略微惊讶的说:赛缪,你是我见过爬树最快的西瓦猎豹,没有之一!而且你也是我见过唯一能爬上这么高巨树的西瓦猎豹,你真厉害!

烈也很惊讶赛缪的爬树能力。因为他是最会爬树的剑齿虎,普通的剑齿虎爬不上的巨树,他都能爬上去,他的爬树速度也比一般剑齿虎快的多。

他要用尽全力才能保持和赛缪一样的速度,可见赛缪的爬树是真的厉害。

赛缪一直都为自己的爬树能力很强而非常自豪,他没想到熊猫的爬树天赋真不是吹的,潘达只是幼崽就比他厉害这么多。

虽然以前赛缪经常默默的比较自己和熊猫的爬树能力,但因为没有真实的比过,他始终不知道自己的差距还有多远,有时他甚至觉得自己已经和熊猫的速度差不多。

赛缪很早之前就想和熊猫幼崽比试爬树的能力,他觉得自己作为西瓦猎豹一定比不过成年熊猫,但很可能赢过熊猫幼崽。

只是熊猫族群很排外,根本不允许幼崽和族群之外的兽接触,他完全没有机会比试,今天才找到机会和潘达比。

现在他才知道自己差的还很远,潘达只是幼崽,而且潘达还生活在剑齿虎群,一定没有生活在熊猫族群的幼崽速度快。

赛缪不知道的是潘达的爬树速度已经远超同龄的熊猫幼崽,不是他太差,而是潘达太强。

随后他们还是用眼神示意,同时往树下跑,潘达跑的又快又稳,而赛缪就需要时不时在旁枝上借力以及稍作停顿,毫无疑问这一次潘达还是比赛缪快很多回到地面上。

最后一项比试的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潘达可以爬上几十米都没有旁枝的巨树,而赛缪最多只能爬上十多米没有旁枝的巨树。

赛缪愿赌服输,他十分郑重的说:我从今天开始给你们捕猎,你们先回族群,等会儿我会送两头巨角鹿到你们的族群。

潘达惊讶道:两头?我没听错吧?

两头巨角鹿完全足够他和烈吃到撑,他以为赛缪答应的只是为他捕猎,那么每天捕猎一头巨角鹿或者分给他半头原始马就完全足够,这对赛缪而言不算太难。

赛缪解释道:我答应的是为你们捕猎,也就是你和烈,两头巨角鹿才够你们吃,如果烈不在旁边保护你,你也不敢和我比,我答应过的就一定会做到。

潘达心想这也太壕了,这相当于在饥荒年代所有人都只能吃糠咽菜,但有个固定的大佬每天都给他们送红烧肉并且可以吃到饱!

因为赛缪实在过于大方,潘达和烈都怀疑赛缪是骗他们的,当然他们不会拒绝赛缪的大方,他们就回到族群等着。

潘达和烈都认为赛缪一定不会送猎物过来,他们就悠闲的等着,也不抱什么期望,甚至都没告诉震和凛,他们和赛缪之间的比赛和约定之类的。

不过潘达的想法很简单,就算赛缪就是想骗他比试,这也不亏,他本来就喜欢爬树,就当是玩儿,烈的想法更简单,潘达开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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