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到他眼神里满是不甘心时哈里把把头附在骑士耳边,嘴里轻喃真挚温柔轻气就像在安慰不想睡觉的孩子。
“不要怕,不要怕。一会就完事儿了,不要怕,怕”……,手一动,插进骑士胸腔里的长剑给拔出。噗~,另一道优美伤口在另一个脖子上绽放,喷涌出来的红色就像朵妖艳的花也把洒落的金币,宝石都通通淹没。
“哎~,什么情况。盯着沾满流血的右手,我为什么要杀他。怎么回事?
他将死亡歌颂成艺术。可环视四周,这满地尸体七零八落各处栽倒随意摆放,何来半点艺术可言。
胡军评价,“这是个狂人比我还狂,也是个狠人没我狠。更是个疯子,比我还疯,彻头彻尾的疯我喜欢他”。
反过头想想。如果他奉行的艺术,降临在自己头上。他,会不会成为死亡的宠儿。死亡,也会不会对他有特殊眷顾。
沉寂中,林飞扬开口了。
“朋友,你精湛的艺术。我本人,林飞扬一字一顿一点头的说,特别欣赏也是个好看客。精湛的演绎要没有好的观众懂识欣赏。即使有在高超的手段,也美不完美。遗憾,可惜。边说还边摇头撇嘴,故做惋惜苦痛。要不然,呵呵~,他憨笑两声。我是个好观众即懂艺术也懂欣赏咱搭个伙,你跟我走吧!我这有足够多能真正欣赏你懂你的观众,考虑考虑”。
哈里看都没看林飞扬,甚至连白他一眼都没有。恢复到往常整理归置好土黄色的衣衫,又把沾血的手往肩上蹭了蹭,缕缕额前黑发,粗犷的道;“滚!不想死,离这远点”。
“哦~”!林飞扬语气惊讶带有欢喜的尖叫半声,“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哈里依然不看他抬抬骑士没有生机的腿,端详端详。又把鞋底挨上他的鞋底大小差不多。硬拽下来,套自己脚上。“我为什么要跟你走,去哪,给个理由”。
林飞扬说,“理由理由理由……,因为我欣赏你,咱们同一类人”。
“哈哈,是吗?你居然欣赏一个疯子,你比我还疯”。
“怎么样,疯吧,刺激吧。所以咱是同一类人。人活百年大千世界总要看看,窝在这,能有多少奔头。你真就甘心把这身绝世本领荒废在这,那就像你用的那把刀,迟早会生锈。
哈里低着头;“话很漂亮话,也特别”。起身,又从尸体上挑件品貌教好的衣衫,扒下来刚披上,又觉得里面衣服太残破顺手将尸体上其他衣物也拽下两件,穿自己身上。“可狗屁用没有。你们不是我国家的人”。
林飞扬说,“怎么?你对国与国的界限还分得很清”?
哈里边坐在尸体上吃着从他们身上翻出的干肉,“他们都是你的人。随从,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