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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恆安是本市人,在市局邊上買了棟小房子。加完班步行十五分鐘轉個巷子就到家,非常方便「再不下班就該上班」的人民警察一倒頭就睡。

離開警局時已經快九點了,銀灰色的車在夜晚疾馳而過,淅淅瀝瀝的雨珠斜滑過車窗。

直到下車坐在酒吧最裡面的卡座,駐唱一首紅玫瑰傳來,方恆安還感覺有些恍惚。

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沒有直接回家,莫名其妙開來了這裡。

他讀書時,有陣子常來這酒吧。

這家酒吧叫Stockholm,女老闆三四十上下,一開口就是本地女人特有的腔調,嗓音和轉折是柔膩的,語氣和斷句是果斷大氣的。

她似乎根本不在意這裡能不能賺錢,晚上就自己坐在吧檯邊上的卡座玩手機,百無聊賴地看調酒師工作。

周末會有幾個朋友來一起打桌球,其中有個朋友大概是有個歌手夢,每次都要上台搶過駐唱位置嚎上幾句。

有次晚上,方恆安和當時還是同學的鄭功路過,鄭功那天烤串啤酒吃的有點多,大腦和這驚天地泣鬼神的鬼哭狼嚎形成了夢幻共振,要進去「再嗨一嗨」。

當時的那位駐唱是個民謠文青,被歌手夢的老闆朋友搶了話筒,索性抱著民謠吉他站在邊上罷工,姿態像個小媳婦,神態像個懷才不遇嫉惡如仇的憤青。

方恆安就直接站上去,抱著木吉他彈出了搖滾的效果。

那歌手夢大哥只是高音喊的有點走形,倒也不是完全沒得救,兩人居然把整個場子都帶的熱起來了。

那女老闆進去拿了把電吉他,對方恆安說:「帥哥,玩這個的吧。」

那天晚上起,方恆安就成了那裡的駐唱。

方恆安平時話很少,只有他唱歌的時候才會發現,這人天生有一副好聽的嗓音,低沉醇厚,還有種帶質感的粗糲,唱高音的時候給人印象最深的卻是乾淨,讓人想到新疆群山環抱的賽里木湖,長白高山將化的初雪。

他低垂眉目,微合眼睛,眉頭皺著,手背的筋骨也緊繃著,揉弦推弦,一連串爆裂、火熱、高亢、情緒充沛的樂曲流淌出來。

那吉他似乎活了,淋漓盡致地在他的指尖發出吶喊。

然而無論場子有多熱,他的神態卻始終是冷冷的,一滴汗珠順著額發滾落,滑過臉頰,這種極冷和極熱的反差讓他這個人有種特殊的張力。

有人說過,方恆安天生就是適合搖滾的。

也有人說,搖滾是一種態度,一種區別於流行、抗拒主流體制的反叛姿勢。

方恆安心裡卻不覺得自己反叛,因為反叛也算和別人、和主流道路的對比。

而他活了二十年,首先無師自通了「裝聾作啞」,然後自考了「自得其樂」十級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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