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恆安更小的時候父親並不怎麼管他,而忽然某天,父親發現這個兒子已經個子能戳到自己鼻子底下了,便突發奇想地開始想「培養他」。
因此就在這時,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
法庭是無數人喜怒哀樂的縮影,也是最露骨的欲望表達。
而父親就像是販賣和傳遞這種欲望的商人,洋洋自得地躺在戰利品上。
有一次,他看到一個衣衫襤褸的女人拖著孩子跪在父親的腳下。
父親用一副溫和體貼的嘴臉將人請了出去。等到第二天庭審,他才發現女人是原告,而父親是被告肇事富二代的律師。
富二代和父親贏了。
方恆安從小就有遠超常人的共情能力,那女人的眼神一直印在他的心裡,不是因為多麼悲傷,而是因為……那其實是如深淵般絕望的眼神,卻有夾雜了一點渺茫的光。
這最後一點希望就被父親洋洋得意地碾碎了,還將這作為課程傳授給自己。
他以為母親是不一樣的。
母親的確是,但又比他想的複雜許多——當他求助母親時,母親只是從自己的書桌前抬起頭,給他倒了杯熱牛奶,告訴他別想太多,做自己的事情就好了。
她的性格里有種和方恆安一脈相承的專注,卻又更多了分近乎夢幻的樂觀。
她只做自己想做的事,幫自己相幫的人,對不一樣的聲音和背後的陰暗面是忽視和迴避的態度。
她不是故意的,但是有時這種忽視對於迷茫的孩子來說堪稱冷酷。
孩子對待困難和疑惑沒有成年人那麼多複雜的手段,只能用沉默作為消極的抵抗和自我防禦。
這種沉默在父親眼裡卻成了無能的懦弱,反而激發了方父心裡的火氣。
最後矛盾的爆發點在一段對話。
父親說:「人都在為了自己不擇手段,你看到的所謂善意,都是像你這樣身處陰涼的空調間裡的人動動嘴皮子喊出來的,輕輕鬆鬆敲打著鍵盤為汗流浹背的工人喊著權利和平等,是非常廉價的東西。」
「沒有人會為了別人犧牲自己的利益,也沒人會在自身難保的時候還想著幫助別人。」
方恆安在心裡說,我相信有。
於是十三歲的孩子整理了東西,離開了家。他給母親留了言,因此倒也不算過分離譜的離家出走。
那年暑假他唯一聊得多的是一個打遊戲認識的年齡相仿的網友,雙方都把彼此當成了心情樹洞,有時候彼此話都沒對上但自以為已經聊成了靈魂伴侶。
方小同學也沒別的地方去,就用前半個暑假聽父親訓話的時間做了個羊毛氈貓咪掛件,帶上禮物去找這唯一的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