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胡县令,我们背后都叫他胡里涂,因为他确实就是糊涂的要死。刚开始大家有官司呢,还会去指望衙门主持公道,后来知道糊涂是个什么东西,就只靠自己的力量解决,因为找到官府也得不到满意答复,还会让自己更生气,还不如大家自己想办法解决来的痛快。”
“大家解决,怎么解决法呢?”
“当然是打架了,谁的拳头大,谁说的就有道理。反正送到衙门里,也是按倒打板子,干脆就自己来打,还不用给衙役们付板子钱。”
由于路上大家或多或少都淋了雨,即使穿着蓑衣,衣服也难免浸湿。雄氏主张脱掉湿衣服烤干,但是李兆兴坚决决绝。他不肯更衣,其他两个人,就也只好忍受着湿衣服的折磨,只让自己离火近一点,希望能舒服一些。
雄氏倒是很大方的脱去外衣,原来在里面还有了一层贴身短衫,倒是不至于走露什么,可问题是那短衫也有多处地方受潮,束身的衣服,更有利于凸显身段。十六七岁的女孩,正是充满青春活力的年纪,其底版也并不差,让柳长安的目光不由自主的在她身上多停留。
雄氏的注意力显然不在于此,或许是从小的习惯,并不认为这样的穿着有何不妥,乃至男人炽热的目光,于她而言,也全无影响,只盯着李兆兴看。李兆兴似乎也把她当做一个可爱的邻家小妹,从行囊里取了件长衣来要给她穿上,却被雄氏拒绝道:“我一个乡下丫头,穿你们大贵人的衣服,那不是糟践了东西,我穿过这衣服就不能要了。多好的衣裳,可惜了。”
“你我都是人,又有什么贵贱之别,状元郎并不比农家女来的尊贵,来穿上它。如果你是个男人,我就把衣服送给你也没关系。”
“状元,这可是你说的,那这衣服我就留下了。”少女得意的把衣服披在身上,虚系了带子,又回到火堆旁脱下脚上的草鞋,将一双白皙赤足凑在火边烘烤。脸上满是陶醉的表情,自言自语道:“舒服!只要脚暖了,人便不冷,状元,你也来烤一烤啊。”
“不必了。雄姑娘,你方才说这里大家解决问题的方式,是斗殴?”
“是啊,告到衙门里,其实最后也是打他一顿,左右都是打,还是自己打比较出气。再说衙门里的那些条条框框也不大讲理,明明有道理的,打官司反而会输。遇到人欺负,想找衙役找不到,等到衙役来也不一定能给自己出气。所以我们大家更信拳头棍棒,有什么问题打过再说。”雄氏歪头看着李兆兴,目光里的倾慕,便是瞎子也看的出来。这说来也不奇怪,毕竟李兆兴这种妖孽,确实走到哪都能找女人喜欢,何况两人的身份还有云泥之别。柳长安心里暗笑,这个堂堂驸马可不是你个农家女所能惦记的,这份心思,最终只能落花流水。
李兆兴却没注意少女的心情,而是皱起眉头道:“如果所有人遇到冲突,没人想过依靠刑名,而是想着斗殴,那这个国家就没了秩序可言。一个没有秩序的国家,只能算做地狱。而且能打架的人,不一定是有道理的一方,很有可能是些恶霸强梁,最终掌握了地方舆情。胡知县对此不闻不问,也着实可以算做糊涂透顶。”
“他本来就糊涂啊,判案子颠三倒四,大家有几个原本信官府的,后来也就都不信了。至于说的恶霸强梁,那倒是真有,但是他们却很少与人打架,因为本地人都知道,打不赢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