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史那骑兵的到来,破坏了很多事。在一处偏僻地院落里,有关夜晚民变的情报,流水价向这里汇总过来。这些人手上并不缺乏人手,进城的百姓里,有很多是其耳目臂助,但是缺乏官方渠道,了解情报的手段主要是靠问和经历,难免就存在诸多不实之处,于细节数据也拿不到。
好在这个时候官府的行政效率也极差,按照他们想来,自己拿不到的数据,官府也拿不到,于是便释然了。担任首领的女子翻阅着手下呈递上的情报,微微摇头道:“飞龙那些人,就是群糊不上墙的烂泥。除了杀人放火找女人,就没有其他的事情可以做。昨天让他们去搞破坏,结果搞到一半,就想着去搞女人,蠢!如果把人杀了,再去另一个地方杀人,官府要对付他们,就没那么容易。而且杀了那个什么唐水,会让捕快变得愤怒,而愤怒会让他们失去理智,之后他们对难民的手法也会强硬。这样积累下的仇恨,我们再让难民起事,就容易多了。可惜,被这群蠢货给破坏了。”
另一人道:“主要还是那些胡骑来的太快,本来我们想趁夜去搞一番大的,这样本地人与流民之间的矛盾就会加深。将来再让他们乱起来,就容易得多。可是流民总归还是胆子不够大,只看到那些大马就吓的不敢乱动,乖乖退回自己的住地,好几个兄弟差点被捉。这个安定邦真没用,明明说要拖延胡骑手脚的,结果只会说不会做,到了需要他的时候,就搞的一塌糊涂。”
“这也不能全怪他,实在是没想到阿史那永忠与柳长安交情这么好,居然为了他可以命令士兵倍道行军,先行进城。安定邦现在还不想造反,就只能搞些小手段,在粮草上想想办法。可是阿史那必然是集中了一部分人的粮食给这些士兵做行粮让他们开拔,这些胡人又惯于忍饥比我们的兵要好,能够急行军也就不足为怪了。”
“有这些人在,我们再想行动,怕是就不容易了。老百姓看到那些胡人,就先没了一半胆量,哪还敢再闹。”
女子冷笑道:“那也未必,他们是胡人,这就是最大的短处。你们这几天,找一些飞龙那样的人,给他们找女人,弄死以后扔到外面。再留下点痕迹,让人们认定是胡骑做的。那些胡人形象就是这样,说他们做的,肯定没人怀疑,接着就让百姓去闹。胡人必然要杀人,这样,双方的仇恨就会加深。老百姓虽然怕胡人,可是当他们的怒超过一定极限时,这种情绪就会取代怕,到时候就算是胡人骑兵,也敢杀给你看。”
她停了停又道:“其实眼下就是个机会。昨天死了那么多人,官府肯定要处理尸体。不管是本地人也好,外来人也好,这些尸体的处理就是个大问题。他如果不管呢,那这城池一准变成个死城。如果他管……一样有个乐子。还有,罪犯的处置,这个同样也是问题。那些衙役都是敲竹杠的好手,到时候要拿这事发财,我们就可以让百姓起来跟他们闹。不管是兵也好还是衙役也好,虽然在老百姓面前横,可是老百姓真要发起怒来,最早害怕的还是他们。走,跟我看热闹去。”
天光大亮,骚动已经结束,苦水巷的火也已经熄灭了。那些草原骑兵都是征战冲杀的健将,更善于放火而非救火,所以这火与其说是被他们救灭的,不如说是被老百姓自己扑灭的更恰当。
飞龙这些人虽然厉害,但也不可能杀掉所有人,只是突然发动袭击,把负责巡逻的青壮及泼皮打杀了不少,然后靠着悍勇一路突过去,沿途看到年轻顺眼的女人就顺手掳了去,接着便开始放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