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除前辈交情不论,屈世公本人于武道上的修为,早在多年以前,便跻身江湖上第一流行列,名声最盛之时,即便是九华仙子,亦不敢真的对他无礼。王赛金这种后生小辈的冒犯,于屈世公看来,简直就是不知死活的表现。
不过做久了高人,就要维持个高人形态。他眉头微微一挑,“你是?王赛金?一清子道友,就是死在你的手上?”
“没错!他想做我平遥军的敌人,所以我把他杀了。谁做平遥军的敌人,都得死!”
“贫道所知情形却非如此,他只是要杀一个官府鹰犬,不知怎的,王头领居然也从那帐篷里出来,而且当时身上……似乎未曾着衫?”
这年头高手都要讲个形象,即使是男性不穿衣服,也会感觉羞耻,近而影响武功的发挥。他提起此事,自然是要打击一下王的威望,让她感到羞耻。却不想王赛金认真地想了想道:“不错,我当时只穿了双靴子。不过那又怎么样呢,那个杂毛太废了,话很多,身手就差的很,几刀就被斩了。你的话也不少,排场搞的这么大,好象耍马戏的一样,不知道你身手怎么样。要不要打打看?”
“你这么说,是承认杀了一清道友了?我们两人相识多年,乃是至交。虽然你是后生小辈,我不该占你便宜,可是为了给老友报仇,我也顾不得那许多。看在九华面上,我让你三招!”
屈世公说话间,已经自乘舆上站起,道袍随风而动,手中拂尘放下,自背后解下一口形式古朴的长剑。王赛金则站在马上,以长枪遥遥一指,做出了挑战的姿态。
“二妹不可无理!”
庄梦蝶的坐骑突然出现,挡在了两人之间。她脸上依旧戴着铁面覆,以带着铁拳套的手朝着屈世公微微一礼,
“晚辈庄梦蝶,见过前辈。平遥军的主帅是我,前辈有什么话,只管向晚辈说,要讨债也是晚辈接下来就是。不管多少人命,都是我来扛,不干他人之事。一清子在我的地盘上杀人,在江湖上便是强宾压主,我这个做主人的结果他,也是情理中事。其实说到底,咱们江湖上哪有那么多道理,交情规矩,说到底无非就是四个字,弱肉强食。我如果不够强,就会被人吃干净,如果我够强,就可以吃人。前辈请看,今日城外这些人,他们现在看上去很惨是不是?可是他们中有多少人是惦记从平遥军身上咬一口肉下来,又有多少人,是想着把我们连骨带皮吞下去的。我们不强,那惨的就是我们,我们够强,就是他们倒霉。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公平,有什么错么?一清子前辈技不如人,所以被我们杀了,反过来他要是武功盖世,那整个平遥军说不定已经改了姓氏。前辈要讨回公道,只管出手,也不需要让不让三招,大家谁活下来,谁就有道理,这便是我们平遥军的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