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淑敏虽然出身豪门,但脾性温顺,简而言之,就是个白富美软妹性子。虽然自身的门第出身家世都足以碾压卓风这个穷书生,可是在两人相处时,她从没摆过架子。之前在黄家以诗文唱和时,就是个普通才女的态度,到了县衙门里,真正可以朝夕相对时,她更是温柔如水,如同小家碧玉,对于卓风有求必应,从未像现在一样,公开反对。
她的眼睛雪亮,语气不似平日那般柔弱温驯,反倒是格外铿锵有力。“我一生下来就什么都有,锦衣玉食,不识人间疾苦,从不曾挨过饿,也从不曾靠劳做去换取过什么。伤兵营里又脏又臭,那些士兵还露着身体……好恶心的。我从未如今天这般疲劳,从未如今天这般恶心,却也从未如今天这般充实。原本我这辈子以为就是这样浑浑噩噩,每天按着娘吩咐的刺绣,读书,找个合适的男人嫁了,给他生孩子。直到我爱上了卓郎,并且学着书里的样子私奔,就以为自己很了不起,跟其他姐妹不一样。直到我今天看到那些伤兵,看到那些救护伤兵的女子,我才知道,自己其实什么都不是。人生里包括的东西很多,情爱不是全部,至少现在不是。”
卓风皱着眉头道:“敏儿,你说过愿意和我厮守终生,不管到哪里过什么日子都跟着我的。为什么现在这个时候,你反倒该主意了?我知道你怕什么,不用担心,我带了足够我们活下半辈子的钱财,不会让你吃苦的。”
“卓郎,你哪来的银两?”
“你忘了,驸马爷让我负责度支,手上不都是银两?”
黄淑敏神色一变,“那是军饷,你也敢动!”
“管不了那么多了,你当初为了我,差点连清白都葬送了,我为你冒一次险也是值得的。再说这些军饷本就是四大家捐助的,里面也有黄家的份额。我又不是全拿光,只拿走几百两,足够我们过日子就行了。将来我可以去工作养活你,总之不会让你吃苦,依旧让你做大小姐就好了。趁着天黑,我们逃出去,离开这个地方。男耕女织,做一对神仙眷属。”
他伸出了手,黄淑敏却没把手伸出去,反倒是向后退了一步,第一次对卓风用了命令的口吻道:
“把银两还回去,现在就还。我会替你瞒下这一切,就当无事发生。你安心做你的文书,我去伤兵营里救人。现在城里的青壮都要上城,你可以在后方过太平日子,这本就是驸马爷的照顾。你不想着怎么报答,反倒来拆台坏事,这还有良心么?你是读书人,要有读书人的样子,要比那些贩夫走卒更懂得做人道理,不能比他们还不堪!平遥是我们的家园,大家为了自己的家而战斗,这种时候,我是不可能离开的。”
“可你们这种反抗是没有意义的!”卓风的语气,也在不知不觉中变得高亢起来。“你们以为自己能赢么?愚蠢!你知道外面有多少人,他们又是群什么人?是群吃不上饭,过了今天没明天的亡命徒。他们比谁都疯狂,也比谁都不怕死。为了一口吃的,他们就可以杀人甚至吃人,你们呢?你们都是有钱人,身娇肉贵,一个个爱惜性命,两下比较,没打就输了八成,这还怎么打?早晚都是要输的,留下就是送死,还不如趁着现在跑掉,至少可以保全性命,不要给他们陪葬。敏儿,你一向听我的,这次为什么这么固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