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經過一天的討論,決定讓孕母在我國境內完成生產,待身體康復後,會聯繫虎國大使館看看下一步怎麼處理,至於這個孩子,會先交由福利院收養,不進入領養流程,待喬思齊夫婦出監之後,交由他們撫養。
至於到時候如果岳女士和喬思齊離婚,孩子又會判給誰來撫養,就是後話了。
不過在場人士都更加支持讓岳女士來撫養這個孩子。
這就是目前法律能給出的最工整的答案。
在這個解法之下,所有人都在按規矩辦事,沒有任何違背。
最後,檢察院領導也是長嘆一口氣。
兩個人的決定幾乎毀掉了兩個小孩的童年。
都說當父母是不需要考試的。
但這代價,是不是未免太沉重了一些?
……
楚孑在知道這些處理結果的時候,已經是一周之後了。
陸曉和劉重安處理完了一切文書工作,正式以虐待罪向喬思齊夫婦提起公訴,並支持民政部門同時申請剝奪二人對喬鶯鶯的撫養權。
至於整個庭審的過程,可能還要持續一兩年,但陸曉說,此案證據確鑿,而且目前來講,SOS兒童村就是對喬鶯鶯最好的歸宿,相信法院也會給出支持的判決。
雖然是個大快人心的結局,但楚孑有種說不上來的難過。
一是虐待罪雖然聽上去很嚴重,但其實以他們對喬鶯鶯的虐待程度,很有可能只會判處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就是這麼寫的,毀了一個人的一生也只需要做三年牢,表現好點可能一年多甚至兩年就能出來。
楚孑覺得這並不公平。
另一個就是對於他們的「兒子」的歸宿,說實話,楚孑其實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畢竟剝奪撫養權只能就事論事,並不能阻止他們撫養別的孩子。
不過,在這方面,陸曉也讓楚孑放心。
在他們出獄之後,這個記錄會跟隨他們一生,等到他們無論走到哪裡,都會有當地的公安部門聯繫社工進行實時監督。
但我國的社工體系是否完善到了這個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