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喬幾人把富戶的家丁打手一頓暴揍,再把富戶捆了, 叫來村長詢問。
那富戶的妻子與高鳳岐是同族, 借著這層關係,他生意做得還挺紅火, 置辦下不小的家業。
哦,高鳳岐同族啊,那更要打了。
駱喬等人把富戶一家都給捆了,把他家里里外外抄了一遍。
金銀這會兒拿上是累贅,糧食必須帶上一些。有馬,馬通通拉走,羊可以帶走幾頭下一頓烤了吃,還有牛,整整二十頭,不愧是富戶。
駱喬等人把富戶家抄完,根本帶不走多少東西,不過沒關係,可以交給村長分給村里。
尤其是耕牛,小隊士兵在抄家的時候,駱喬則在村里溜達了一圈,這村落大多是貧戶,她跟一位坐在門檻上瞅著她的老人家聊了聊,知道這村里雖然家家戶戶都有地,可村裡的上田幾乎都在富戶手中,有不少的上田都是富戶從里人手中強買來的。
「縣令不管嗎?」
「縣令哪裡會管,他們是刺史的族人,管了豈不就是得罪刺史了。後生,你們這麼做是給自己找麻煩啊。」
「我最不怕給自己找麻煩了,」駱喬笑:「老人家,您就說您要不要這耕牛吧。」
老人家:「……要。」
駱喬打手勢,叫不遠處趕著耕牛的小隊牽一頭過來給老人家。
「老人家安心拿著,高鳳岐的族人和瓦亭縣令我們會處理。」駱喬保證。
強買土地這種事在四國屢見不鮮,高門士族可不管平民百姓怎麼活,他們看中的土地就要圈起來,失了地的百姓要不去做佃戶,辛辛苦苦一整年,種出來的糧食大部分都不是自己的,吃不飽穿不暖,有的人被逼得沒辦法就乾脆做了逃戶或者落草為寇。
兗州刺史席豫曾頒明令州中不許強買土地,一經發現徒一年,可就算這樣兗州也還是有鋌而走險的——只要處理乾淨就沒有人發現。
駱喬幼時去莊子上玩耍,就遇到過一次,東平郡主簿的妻弟以賤價買上田,別人不賣他就威脅要搞死別人,然後被才到人腰高的駱小喬一拳打飛。
那人最後自然被判了徒刑,主簿也因他丟了官。
因小見大,吏治清明的兗州尚且有此事,豫州又如何呢。
老人家道了謝,然後低聲說:「後生,你們不是販馬的商隊吧?」
駱喬不動聲色。
「哪有人春天賣馬的,瘦馬賣不上價,」老人家狀似在自言自語,「這幾年山匪太多了,不讓人安生吶。」
山匪?
販馬的確太假了,那就是山匪吧。
精兵小隊從冒充馬販變成冒充山匪,為了顯得敬業一些,他們遇上村落就搶劫,遇上村落就搶劫,搶了富戶,把帶不走的東西都分給貧民,這麼一路搶過去,竟意外有了個「劫富濟貧」的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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