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1 / 2)

“别那么说,哪来的投敌叛国?这可是香港!拉人去小日本的才是投敌叛国呢。”鹞子哈哈大笑,大概是想起了少年时光——当时间过去,曾经一切恩恩怨怨再难记得,只有纯粹的怀念。

这个时候山东、东北确实流行跑到日本去,也是走海路。

“你呢?”鹞子给付宏业点了烟:“你如今没再做顽主了,在干嘛呢——我这才回来就听说你小子发了大财!”

“你小子才发财呢?怎么就回来了?不做了?”付宏业笑着摇了摇头才说:“我现在就倒腾点儿电影票,有什么好电影,从柜台上弄点儿,再加点儿价卖出去,算饿不死人吧。”

其实就是黄牛...这年头一旦上新电影,电影票都是无比紧俏的。他说是这么说,其实赚的不少。当然了,这些在这个年代都算是灰色产业,好在也不是前些年了,倒腾点儿电影票而已,被当场抓住估计也就是拉回警局警告两句,了不起了拘留两天。

确实不算什么。

“还说我投敌叛国?你这是挖社会主义墙角啊!”鹞子狠狠抽了一口烟,又笑:“我为什么回来?人离乡贱,以前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现在也知道了!外头漂了几年了,就想着回来。”

“回来后做什么营生?”付宏业关心了一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说!”

鹞子‘嗯’了一声:“心里有个念头了,不过最近先不忙,休息过这个冬天再说。这几年在外头实在是太累了,赚钱是赚钱,但也是提着心做事——现在才知道还是小时候幸福,啥都不知道就什么都敢做,一点儿不带怕的,现在没有那样的胆气了。”

见到老朋友、回忆往昔,这真是一件很妙的事情。其实当年两人绝称不上什么深厚交情,但这次再相见,寥寥几句话,就是不一样——只有和少年时就认识,有着差不多少年时代回忆的人才能如此。

“你是要去找你表弟小超吧?我和你一起去,说起来当年那个总跟在你后头的那个小不点儿也长出息啦?居然能赌的夜不归宿...找到人之后再接着聊!”鹞子这样说着,收拾了东西,和看场子的说了一声,就和付宏业一起踏入了风雪中。

在另一个场子里果然找到了鹞子,按照道理来说来场子里逮人,这是大忌!但付宏业在各处都有些面子,再者说了,他表弟小超确实一直输,早就拿不出钱来,都是借钱或挂账了。担心输的太狠弄出什么事来,看场子的人巴不得他现在就走。

把垂头丧气的表弟送上公共汽车,付宏业就懒得管了——他又不是他亲妈!

“走!找个地方吃饭!”付宏业说着就拉鹞子往自己常去的馆子去。

馆子不是什么名饭馆,但饭菜都做的不错,而且是很少见的凌晨以后还营业的饭馆(这年头凌晨以后还营业的饭馆,即使是在北京那也是有数的)。想当年,到处刷夜的孩子们可常常去那儿啤酒、凉菜瞎对付!

也是巧了,一进去就碰到一熟人,罗松!

当年鹞子他们那一群孩子常常去他家刷夜来着,因为他家爸妈都下狱了,哥哥姐姐要么去了农村,要么去住单位宿舍,家里就他一个人!那段时间他们是真的扰民,都成了周边一害了!

不过就现在来说,付宏业可能和罗松更熟一点儿...也是鹞子被关进去后熟悉起来的。

罗松依旧是戴着一副眼镜儿,见到鹞子感慨的跟什么似的,连忙拉两人同一桌:“这顿一定哥们儿请,谁都别抢!”

“现在做什么呢?”鹞子给他让了烟。

罗松抽了一口,看着烟气往上飘,笑了一声:“有什么做什么呗...鹞子你...就进去大概不到一年吧,我爸妈就回来了。也没说怎么处理,至少不用蹲监狱了。后来给安排了街道长做临时工,一个烧锅炉,另一个打扫卫生。”

“难为他们能做这个了,都是拿笔杆的...不过那之后我也有人管了,渐渐少和三儿他们一起了。现在我在工厂里上班,混日子而已。”罗松摆摆手。“哟!看来我们中间出了一个工人兄弟!就你又红又专了。”鹞子是拍腿一笑,指了指自己和付宏业:“红叶是挖社会主义墙角,我是‘投敌叛国’,就你还坚守不动摇!行!哥们儿敬你一杯!”

罗松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等到付宏业笑了一会儿给他解释,他就也跟着笑了起来。

鹞子又跟他打听以前那些朋友的事,罗松也一一说了。这些人有好的,也有如今过的不好的。很多人只是少年时疯狂了一把,后来就渐渐回归了‘正轨’,比如罗松自己。但有的人直到现在依旧是当年的样子,只是这条路能混出个人样的少,多的是胡混过日子。

“对了,还有张萍萍,鹞子你还记的她吗?咱们共同的女朋友。”说起这个又是相视一笑。

“你都想象不出来,张萍萍居然这么能!你...那之后她就扒上了另一个顽主,后来也是叫的出名字的圈子了。不过后来经过了一件事,也被关了进去,大概呆了一两年才放出来。之后她就不再混了,找了个二婚头结婚了——那个人也是个进去过的,所以也没谁嫌弃谁,现在应该住在京郊,上次有人去京郊看赶集,还看到她和她爱人摆地摊呢!”罗松说起那些曾经的朋友也是停不下来。

鹞子听了笑的不行:“哈哈!她现在都做‘贤妻良母’了?不错!真不错!以前哪能想到这样的事!那个时候她自己说的,要是得嫁人,专心伺候一个男人,她宁肯去死——她妈妈的日子她是不肯过的!”

说着说着,不知道怎么的,鹞子忽然就说起了毛思嘉,他问:“你们之后还见过她吗?”

说起这件事他有些摇头:“当时年纪小,不干什么好事儿,看到好东西就想要,肯定把人给吓的不轻...现在想想,其实挺混账的。”

他后来因为当初抢劫伤人的事去了清河农场,有了足够的时间去想曾经做的事情。这才觉得当时的自己就像是脑子一热上头了,很多事情都是自己头脑清醒时不会做的。

罗松摇头:“我就跟着你见过她一面,说真的,都不记得她长什么样了,后来哪来的机会见人家?”

“我最近见过她一面。”干了半杯啤酒,付宏业闷闷地说:“她...她现在读大学呢。”

“哦...”鹞子答应了一声,然后想了想:“我记得你当初是真喜欢她,差点儿为了她和我干架?事后没拍她一道?”

“她都讨厌死我们这些小流氓了,我怎么敢去找她...她现在都结婚了。”说到这里,付宏业深深吐了口气。

鹞子却大笑:“这都怎么回事儿呢?当初那些姑娘们一个个的都结婚了?”

罗松附和:“那肯定啊!当初那些姑娘都二十好几三十上下了吧?这个年纪不结婚,那不成老姑娘啦?咱们男人就不同了,还不用那么着急。”

“说真的,漂亮是真漂亮,我去南方这么几年,也是见过漂亮姑娘的,好几个比电影明星都不差,但还是毛思嘉最漂亮。”其实不一定是毛思嘉最漂亮,只是她在青春里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

记忆是能够美化一切的,让青春时代经历的东西变得无可比拟...他其实没见过毛思嘉几次,但她就像是青春里很短暂的一个美梦,也足够记得半辈子了。

每当回忆少年时代,总是要想起一回的。

“谁说不是呢...上次见她,就和以前没什么分别,只是更漂亮了...一点儿看不出来都是结了婚的人。”付宏业又点了一支烟,抖了抖烟灰,像是想起了什么。

“怎么可能一点儿变化都没有?”鹞子断然摇头,他知道时间的力量,十多年都过去了,曾经的青春少女变成家长里短的琐碎妇女。就算是依旧年轻漂亮,那漂亮也不对味儿了。他只当是付宏业昏了头了,这才这样说。

吃完这顿饭,三个人站在门口,准备各回各家...都是在北京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再相聚了。

“毛思嘉?”付宏业刚要走,还没走了,就看到饭铺门口正在停车的一对小夫妻。而这声‘毛思嘉’也引来了鹞子和罗松的侧目。

“嗯?啊!是你啊!”毛思嘉觉得真巧,转过身来笑眯眯地和付宏业打了招呼。

于是鹞子就看到了那个姑娘,怎么说呢...直到这一刻他才相亲付宏业说的话——她确实没有变化,非要说有什么变化的话,只是更加漂亮了。

今天毛思嘉穿了一件雪白的羊羔皮大衣,里面的毛衣是白的、裙子是白的、紧身绒裤是白的,连鞋子都是奶油白里衬细绒的皮鞋。头发分了两股梳鱼骨辫,到了耳后变成三股辫,梳好之后又一折。

最后绑上香槟色的宽缎带...完全就是旧时代里大小姐的打扮。

说真的,这种穿戴都有些不合时宜了,既是这年头少有这样光鲜亮丽的女孩子,也是因为年纪——旧时代这样打扮的大小姐也不会是已经结婚,二十几岁的‘妇女’。

但因为是毛思嘉,所以一切的‘不合时宜’就都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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