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母還是心虛,也可能多少察覺到了一些姜不寒的態度。對這件事情打心裡的瞧不起。
姜不寒是個年輕的姑娘,看樣子也就是剛畢業不久,對容念薇的遭遇,肯定更加同情。
「警察同志。」於母道:「當年的事情,確實是我兒子不對,可他們那時候小,對男女關係特別好奇才一時糊塗,誰知道那丫頭氣性那麼大就跳了河呢。那,那冤有頭債有主,怎麼也不能讓我孫子償命吧。」
於母現在是恨不得拿兒子出去換孫子的,但是邢念生他們有些擔心,兇手已經對師禮全和萬文斌出了手,未必會放過於明軒。
殺了於鴻文,可以讓於明軒傷心,但這傷心是一時的。又不要自己生,過幾年於明軒可能又有了孩子,慢慢就淡忘了於鴻文。
這不夠狠,不符合兇手的行為風格。
於母道:「這,這不講理啊。」
姜不寒苦笑道:「當年,你們沒有人跟受害者講理。如今卻要兇手跟你們講理,兇手要是這麼講理,還叫兇手嗎?」
於母無言以對。
姜不寒不想和這兩個老人說太多,怕說出什麼不合時宜的話來,被投訴一下就不好了。
姜不寒坐正,進入正題。
「今天來是想問一下,容念薇自殺後,你們和容念薇的家人,具體是怎麼私了善後的。十萬塊錢的賠償,是你們主動提出來的,還是容念薇的父親,容學義提出來的。」
於母的表情有點糾結,不太想說。
於父接了話道:「是容學義提出來的,他這個人看著畏畏縮縮的,也是夠狠。十萬塊錢啊,怎麼敢開口的。這筆錢現在看來沒什麼,可是當時,又在農村,那是一筆巨款,我們三家都是好不容易才湊上的。」
「所以你們給的很不情願?」
於父於母的表情都有點不好看,顯然是的。
於父終於還是說了實話:「雖然明軒是做了混帳事,可那丫頭畢竟是自殺的,何況明軒那時候還未成年,我諮詢了派出所的同志,不用負刑事責任的。我就是一毛錢都不賠,他也不能拿我怎麼樣。」
沒錯,於父說的話都對,但是情理法,不是合法的,都合情理。
姜不寒面無表情道:「那為什麼你們三家,最終還是給了他十萬塊錢賠償款呢?」
於父恨恨道:「因為容學義就是個滾刀肉,他太狠了。」
「他做了什麼?」
「他說,之前就指望女兒出人頭地帶自己過好日子,現在女兒沒了,沒指望了,我們三家要是不肯賠錢,他就跟我們一起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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