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說了也沒用,家裡人不敢說怕他們擔心,報警,在毋燁華第一次威脅她的時候,柯善芳就報過警,但是也沒有用。
毋燁華又沒有喊打喊殺,雖然柯善芳堅定的說他們已經分手了,但是這種前男女朋友的糾葛,是最棘手的。又不是多大事,毋燁華每次要借錢,借的也不多,五百一千,一千兩千。
要是他攔住陌生人借錢,那是攔路搶劫。
可找自己的前女友借錢,就容易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有些事情很是無奈,但凡是男女之間的矛盾,別說他們曾經是男女朋友,即便不是,只要毋燁華說自己喜歡柯善芳,在追求她,這就算是有感情糾紛。
有感情糾紛的矛盾,就容易被和稀泥,輕鬆處置。
若非是今夜有習初北邢念生在,只是在停車場的糾纏,毋燁華未必會被拘留。
柯善芳說著之前的那些事情,有些絕望。
「我為了躲他,換了好幾個工作,我都沒敢對家裡說,現在我在一家小吃店打零工。他只要知道我換了工作,就要去鬧,這麼鬧,誰敢要我上班。」
柯善芳畫著精緻的妝,但是剛才淚水加冰水,將妝容都已經擦乾淨了,如今看那張臉,確實疲憊不堪。
而且,柯善芳說出最麻煩的一件事情。
「他這幾天對我糾纏不休,其實為另一件事情。」柯善芳說:「他要和我結婚。」
「啊?」
柯善芳眉頭緊皺:「我打聽過了,他媽媽查出來得了絕症,醫生說大概還有一年的時間,他想讓他媽媽臨死前,能抱上孫子。所以他來逼我,讓我立刻跟他結婚。」
這也是為什麼,柯善芳上來就問習初北,能不能和她結婚。
在她看來,只要自己找個人先結婚,毋燁華就沒有辦法了。
柯善芳這事情,確實是一件堆著一件的麻煩,上了一桌子菜,眾人都沒心思吃了。
柯善芳看著一桌子刑警都沉下了臉,自己也嘆了口氣,幽幽道:「刑隊,你說,如果他再來騷擾我,打我,我要是把他打死了,算自衛嗎?」
這問題十分可怕。
問出這個問題,證明柯善芳已經被逼到了絕境。
人被逼到絕境的時候,通常有兩種選擇。
根據自己性格的不同,要麼,我活不下去了,死了算了。
要麼,反正我活不下去了,那你也別想活,要死一起死吧,一了百了。
柯善芳現在已經知道邢念生的身份了,覺得他給的答覆,肯定是標準的,不是亂說的。
邢念生的答覆確實很官方。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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