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善芳也是開車來的,毋燁華暫時也出不來,她不害怕,堅持不要習初北送,便自己回去了。
柯善芳回去後,邢念生問習初北:「這事情,你打算怎麼辦?」
他們做刑警多年,這種人見的多了,就像是狗皮膏藥,不致命但是天天噁心你,就算是老警察,一時半會兒也沒有特別好的辦法。
最簡單的方法真的是見一次打一次,也不把你打傷,只要把你打痛。但是柯善芳想讓做不到,就算習初北給她做了男朋友,那也不行,男女朋友也沒有形影不離的。
再說,習初北和柯善芳之前也沒有什麼情分,工作是工作,個人是個人,英雄救美也沒有這麼用的。
習初北皺著眉頭嘆口氣。
「我也沒想好。」習初北說:「我想明天先查查毋燁華的資料,這種人,可能還有別的事情。」
有些事情可輕可重。
比如據柯善芳說,經常用各種理由找她要錢,都是伴隨著暴力和威脅的,雖然金額不大,但是累計起來也有好幾萬。
敲詐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所有人,使用恐嚇威脅的方法,索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行為。
一般來說,敲詐勒索數額在兩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就屬於數額較大。兩年內三次以上的,屬於多次,就可以立案。
輕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三到十年。數額特別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罰金就算了,不想那個錢,但是如果能將毋燁華勒索柯善芳的事情一一都積累起來,就足以起訴了。
柯善芳剛才給他們看了信息來往,不到一年時間,毋燁華找她要過不下十次錢,每次一千到三千不等,加起來有兩萬五千多。
這個金額絕對可以夠的上較大了。
問題是,很多次不好判定敲詐勒索。
因為要錢的消息是毋燁華發的,但是其中過程,更多是打電話,或者當面堵著人說的。這就難以取證。
至於以前毋燁華對柯善芳動手,她不是每次都報警,每次都去醫院,那些傷也早就好了,更不好取證。
邢念生安慰了習初北幾句,和姜不寒回家。
回去的路上,姜不寒問邢念生:「你說,習哥是不是真看上柯善芳了?」
邢念生說:「那你看上她了嗎?」
「嗯?」姜不寒有點沒轉過來:「我看上她什麼?」
「看這姑娘怎麼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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