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到實名舉報,你私自偷錄他人聲音後,經過剪輯用於不法途徑,本該留校察看,可是你在未經批准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條,以及《宜延大學全日制在校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第十八條、第五十六條的有關規定,學校擬對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未完成學業的學生予以退學處理。」
退學通知不僅貼在公告欄,甚至宜延大學官網也有發布。
就在上個星期,檀玲回舞蹈教室練舞,卻發現自己的同學對她避而遠之,結束後離開舞蹈教室,隔壁班幾個女同學既是如此,而且稍稍打量她兩眼,更讓檀玲摸不著頭腦,還十分不理解。
後來有同學忍不住問她,非要硬插一腳,不讓別人談戀愛這個做法很爽嗎?
檀玲明白了,她們誤以為那個帖子的主人公是她,雖然她做過類似的事情,至於承認在她這裡不存在,更何況沒人知道那個帖子真正的主人公是誰,憑什麼給她定罪名。
殊不知,解釋過後,依舊有些同學以那種眼神打量她,明顯是不相信,她覺得渾身不自在,最後連忙回家待了幾天,偏偏忘記請假,並且沒告訴輔導員。
直到接到那通電話,叫她回學校收拾行李,這才後知後覺地被退學了。
檀玲抬頭,望著樓梯平台最上方的小窗口,眼淚掉出幾滴,因個人原因導致退學,她認了,偏偏那個實名舉報——
她苦笑一聲。
什麼不法用途,暮之越從知道錄音筆那一刻,就沒想讓她好過,實名舉報比這些眼神不友善更傷人。
檀玲咬緊牙關,手指抓著自己的臂彎有些顫抖,忍住了湧上的哽咽。
「暮之越,你始終都不肯看我一眼。」
小時候,檀玲活在長期酗酒的父親的家暴中長大,直到她五歲那年,母親終於忍無可忍帶著她逃離這個家,兜兜轉轉搬到了宜延市。
入學報導那天,她一個人不知道方向走到了籃球場外圍,裡面圈起的場地中,有一群人在打球,尖叫一陣一陣,同時響起不少的鼓掌和口哨聲,隨即她側眸望去。
「阿越,再投一個。」
少年接過籃球,薄唇勾起,嘴角兩邊梨渦內陷帶著散漫的笑,然後他跳躍起來投出空心球,衣角被風掀起一點兒,很快墜下。剛站定後,他第一眼看向了她,此刻似乎被光照進她陰暗的世界裡,真的覺得自己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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