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老闆,他本來有一個恩愛的妻子,他在外面不注意,跟人應酬的時候就跟合作公司的女的睡在一起了。那個老闆必定也不是完全喝醉了,就是稍微有點醉之後,別人一勾引,他就上鉤了。
等到後面,那個老闆為了不讓那個女的告訴他妻子還各種妥協,再後面,那個女的大著肚子上門了。原本的妻子直接離婚帶著孩子走了,而那個老闆竟然還娶了那個女人。
這讓鄭長冬不能理解,別人都說那個老闆很愛原來的妻子,那就是一個意外,原配妻子不能接受,這也沒有辦法。對了,那個女人還說要是他們介意的話,她可以自己養孩子,只要男的給撫養費,要是不行,她還可以把孩子送給他們養。
總之,那個女人就表現得各種無辜。
鄭長冬認為那個老闆不是多愛原來的妻子,那個老闆本來就是有色心的人,只是之前沒有合適的機會犯錯而已。鄭長冬在外面混,他知道的事情特別多,也不是什麼事情都要跟妻子說一說的。
像劇組這種魚龍混雜的地方,那就更容易出問題。
「你不用忙公司的事情嗎?」姜夢瑤道,「總是陪著我,別人都要覺得你是昏君了。」
「我花了那麼多錢請他們到公司工作,不是讓他們玩的。」鄭長冬道,「就算我幾天沒有在公司,他們也應該處理好事情,而不是非得等著我回去處理那些事情。」
「你這是偷懶嗎?」姜夢瑤問。
「不是,我都很少休假的。」鄭長冬道,「別人休年假的時候,我還在工作呢。」
「行,你休假。」姜夢瑤輕笑。
「媽媽是要演什麼?」小鄭彥明好奇。
「演一個普通人。」姜夢瑤道。
「普通人,還要演嗎?」小鄭彥明歪頭,「媽媽一點都不普通啊,媽媽長得這麼漂亮呀。」
「你的小嘴還真甜。」姜夢瑤道。
在姜夢瑤進劇組的前一天,她去了姜家,看看父母習不習慣租的房子。
現在的房子沒有以前的房子大,還沒有大院子。薑母他們在陽台堆放了不少東西,另外一個房間也整理出來了,就是牆角也被放了很多東西。
「媽,你真的是放得滿滿當當的啊。」姜夢瑤左右看看,陽台上還掛了衣服,陽光就不是很能透進來。
「房子太小,沒有地方放,就只能這樣放。」薑母道。
「等你們買房子,買大一點的房子?」姜夢瑤道。
「是可以買大一點的,買三室一廳的。」薑母道,「有個房間當儲物間也好,省得這些東西都沒有地方放。」
「你們現在就可以把那個房間當儲物間。」姜夢瑤道,「你們把東西放得到處都是,晚上出來上廁所,也不怕摔倒嗎?」
「我們又不是不會開燈。」薑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