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輕咳一聲:
「此寶是爪哇國進貢而來,號為驪頷珠,如今宮裡也只有五顆罷了。」
「那四顆寶珠,兩顆奉了上皇與太后,朕留了一顆,還有一顆給了皇后。」
他說到這裡,心裡還有點不是滋味。
最後一顆本來想留給太子,結果太子還沒定下來,寶珠就被他賠出去了。
皇上在心裡長嘆一聲,惋惜道:
「君無戲言,這最後一顆珍珠便賜予賈家小女吧。」
惜春在一旁,早把皇上的神色盡收眼底,心下瞭然。
倒不是她察言觀色的功夫太好,實在是皇上的表情跟宋監正如出一轍,讓她想忽視都不行。
惜春也沒猶豫,乾脆利落地往地上一跪:
「臣女謝皇上恩典,也請皇上恕罪,臣女斗膽,想用這顆寶珠同皇上換一位『甄』珠。」
平心而論,驪頷珠固然珍貴,但是這種價值連城的御賜珍寶,跟平時的例行賞賜還不一樣,丟不得賣不得,沒事兒還得拜拜,這不等於請了個祖宗回家?
再說了,一共五顆寶珠,上皇一顆,太后一顆,皇上一顆,皇后一顆,剩下的一顆落在了寧國府,這不是找著讓人說閒話嗎?她反正是不能幹這個呆事。
皇上本來就是不信她有本事,才拿出寶珠當賞賜的,現在是話趕話到了這個地步,不得不給她,過後還不定怎麼想方設法弄回去呢,她要是真把寶珠拿走,早晚是個禍害。
反正她不想要,皇上也不想給,乾脆就由她來給皇上一個台階下,順便完成一下S級任務,兩全其美,皆大歡喜。
聽說寶珠能保住,皇上心情頓時好了起來,臉上也有了點笑影——雖然他自己都沒察覺到:
「什麼『甄』珠,值得讓你用這等寶貝去換?且說來聽聽。」
惜春朝皇上一叩首,奶聲奶氣:
「先前棍棍兒神仙讓臣女去贖買甄家姑娘,臣女把事情辦崴了,沒能救下甄家姑娘,還搭了馮家公子一條性命進去,臣女時常想起此事,怕得不行,皇上若真想獎賞臣女,求您幫臣女完成棍棍兒囑託,將甄家姑娘放還故鄉。」
皇上點頭,其實這件事本來也不用惜春囑託,那馮家公子買人在先,薛蟠是打殺了人命才將女孩兒搶了去,倘若事後將女孩兒斷給薛家,那天底下還不亂了套了?
看上了誰家的美婢嬌妾,只消叫上一二亡命之徒上門劫掠,把主人打死,婢妾搶來就是,事後追究起來,倘若下手之人熬得住刑,不供出雇凶之人,這背後之人竟是坐擁美人,高枕無憂了?
那還了得!
按本朝律法,這等強搶得來的奴僕,不論後主是如何得來,都是要追還原主的,按惜春所言,也不過就是放那女孩兒自由之身,百十來兩賣身銀子,就能換寶珠回到自己手裡,賺大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