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及此處,上皇點一點頭:「朕可以答應你,等回頭案子結了,朕讓皇帝給你寧國府發一份丹書鐵劵,保賈代化一脈永不株連便是!」
第46章 親戚
對於惜春來說,不管怎樣,保住自己都是最重要的,如果可以的話,她當然希望自己能夠在保住自己的同時,也儘可能地守護好自己的家人,但是經歷了這麼多事之後,惜春也算是吃一塹長一智了,最起碼她明白了一個道理——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被稱為家人。
你拿人家當家人,人家拿你當傻子,這種「家人」她還是離遠點比較好。
而與此同時,三天之後,忠順王謀逆一案也終於迎來了終局。
忠順王謀害皇子在先,試圖謀逆在後,兩罪並罰,罪無可赦,姑念其為皇族血脈,所以免其死罪,貶為庶民,世代守衛皇陵,以贖其愆。
甄太妃教子無方,且又參與謀害皇子、謀逆造反,按律當斬,念其伴上皇多年有功,免其死罪,送入皇家道觀出家,終身不得離開,令其餘生為皇族祈福。
江南甄家以怪力弄神之術行巫蠱之事,罪在不赦,按律抄家入官,合族之中凡十六歲以上男子盡皆流放充軍,十六以下男子及族中女子俱著有司依律官賣,不准自家贖回。
聖旨一下,曾經在江南煊赫百年的甄家,就這麼化為烏有了。
自然,在這件案子之中,也有立功要賞的人在。
首先就是薛寶釵,在皇上的安排之下,北靜王特地上了一封奏表,好好地把薛寶釵在此案中的「功勞」誇了一遍,給她定了一個頭功。
既然立了功,自然不能把對方再當做低等宮女對待,但案子還沒徹底結束,也還沒有論功行賞,更不知道該如何對待薛寶釵,於是由皇帝做主,將薛寶釵暫時送還本家,等待案子結束之後,再行處理。
案子結束之後,皇上特地將薛寶釵宣入宮中,表達了想將她納入後宮的想法,但也委婉地表示了一下,身為後宮妃嬪,如果有一個犯過罪的兄長,會非常尷尬,希望薛寶釵能處理一下這個問題,不然他也只能揮淚斬情絲云云。
至於剩下的問題,皇上覺得他不用去考慮了,薛寶釵會替他處理妥當的。
果不其然,到了第二天,京城裡便傳出薛姨媽將薛蟠的牌位當街砸碎,並表示薛家無此不肖子孫,更是與女兒薛寶釵一同除去了孝服,以示與薛蟠恩斷義絕。
此事一出,京城側目,但就在第二天,皇帝便下了聖旨,納薛寶釵入後宮,封為鳳藻宮尚書,加封賢德妃。
一時間,薛家頓時成了京城裡炙手可熱的香餑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