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你这么自觉好学吗?”
“倒也不是。”小家伙摸摸下巴,差点露出平日里小狐狸的模样,联想到妈咪就在身边,赶紧整理了一下表情,化身懂事无害的小白兔,“但有次听丽萨阿姨说,公司里会小语种的人太少,去外面雇佣好贵好贵的。宝宝就想学会以后,可以帮爸比啦!”
听到这话,白大小姐不禁酸了鼻腔。
看来这小家伙不仅身世可怜,还无比懂事,这么小就知道为爸爸省钱,为公司打算了。
“天赐真乖。”
她是真心夸赞的,然而驾驶位上的男人闻言,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乖?
这个字眼和自己儿子有关系吗?
论懂事,天赐绝对是第一,但乖和安分,是万万担不上的!
过去照顾这家伙的保姆,每年都要换几波,倒不是小家伙故意折腾人,只是那些人的智商实在是跟不上他,一来二去之下,难免被嫌弃。
现在好了,天赐长大了,无需旁人陪伴,渐渐也练就了自学的能力。
到了陆氏时,天才亮了起来,三人一同进入公司,就连前台都还没上班。
保安大叔看到老板居然来这么早,擦了擦眼睛:“陆、陆总?”
“嗯。”
三人上了楼后,白梦沁本想去自己办公室,突然想到,还不到上班时间,一般情况下都是在八点之前,由保洁挨个打扫后才会开锁。
现在办公室门是锁着的,她也无处可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