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之中。
自从秦风教会春娘炒菜以后,他已经很少会来厨房了,不过今天不一样。既然曹鹏程代表刘方送来了不少‘赤金’,他觉得就有必要让曹鹏程看一下,他这秦家庄绝对不缺钱。
这不是装逼,更不是打肿脸充胖子,在秦风看来,这是一个脸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你娶了人家的女儿,至少得表明人家女儿不会跟着你吃苦不是?
作为河阴郡公府的文书,再加上年纪摆在那,秦风本应该亲自作陪,可由于晋王杨广在场,你让一个幕僚和晋王坐一桌肯定不妥当,曹鹏程自己也不敢这么放肆,所以只能由秦风的大弟子魏徵和管家秦华作陪,坐在秦风他们这一桌的下首。
“敢问魏公子,此乃何物?”
秦华是勉强上桌,身份不匹配,曹鹏程也只能看向小豆丁魏徵,发出自己的疑问。
魏徵倒是不卑不亢,一脸从容道:“回曹先生的话,此物名叫螃蟹,蟹黄鲜美,回味无穷,有益气,通经络的功效。”
别看如今的魏徵一脸从容,可他还记得当初秦风骗他们吃螃蟹的时候,什么滋阴补阳、健脾强肾等等乱七八糟的功能说得天花乱坠,可作为一个才十岁的小豆丁,这话他实在不好意思开口。
曹鹏程闻言伸出筷子,夹了一点蟹黄小心翼翼地放入嘴中,只感觉此物鲜美,比之河鲜更甚一筹,那些功能暂且不说真假,就凭这个味道,真是人间极品啊。
“曹先生且尝尝这个,这是三文鱼,肉质同样无比鲜美,更难得的是,此鱼并非河鱼,而是海鱼。”
曹鹏程有些动容,大兴城离海可一点都不近,除非数百里加急,还得沿途用冰保存,否则海鱼送到大兴来早就发臭,变成咸鱼了。
更为重要的是,今日自己是临时登门,并没有提前通知,也就是说,这些东西绝对不是为他专门准备的,这一点其实很恐怖。
大兴城中那些世家恐怕也无法每天都吃到新鲜的海鱼吧?
“曹先生,尝尝这个,这是红烧牛肉,牛是正常死亡的牛,晋王殿下能够作证,无需担心。”
“再尝尝这个,这乱炖是恩师最喜欢的一道菜,别看它用的东西杂,但味道却颇为不错。”
“还有这个,这东西...恩师叫它火腿,听说是用整条猪后腿腌制而成...放心,此猪肉没有一点腥味,相反肥肉相间,味道颇为不错。”
“这是...”
曹鹏程看着魏徵,缓缓开口道:“魏公子,我看这有些菜的做法...我怎么从来没见识过?”
这年头除了炖、烤,最多就是放点油煎,你能见过才见鬼了。
魏徵心里这么想,但嘴上却谦虚道:“曹先生有所不知,恩师常教导我们,夫子有言,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他便亲自发明了这些菜的做法,名叫炒菜。”
能把贪吃说的如此清新脱俗,你和你那恩师都是人才。
一顿饭吃下来,曹鹏程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土包子,包括他的主家河阴县公,同样也是个土包子。
难道是在甘州那偏远地方呆久了?
可也不对啊,当初还在大兴城的时候,也没吃过这些好东西啊。
这一桌子菜,他竟然大部分连是什么东西都叫不出来,唯一认得的竟然只有牛肉。
牛是朝廷明令禁止屠宰的,只是私底下嘛,大家都心照不宣,毕竟对那些个世家勋贵来说,想吃点牛肉还真不是什么大事,就算捅到杨坚那里,大概率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问题是,一样是牛肉,曹鹏程感觉河阴县公府上的,还就没有秦家庄的好吃。
在一位县公府上看都没看过的东西,竟然能在秦家庄吃到,最重要的是,他打听过了,这些东西还不是晋王赏赐的,不管秦风是用什么办法搞到的,这都说明自家这个姑爷绝对不容小觑。
魏徵此刻已经出现在了秦风的书房中,对秦风道:“恩师,弟子敢保证,他已经被震慑住了。”
秦风乐呵呵地喝着茶,满脸笑意道:“那便好,为师这其实还有东西没拿出来,只是这做人呐,万万不可太招摇,闷声发大财才是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