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內容明顯不夠,他們還得繼續審問。
黃友成拖過去鍵盤揚了揚下巴,示意葉楓主導詢問,他來記錄。
「名字,性別,年齡。」
「怎麼又來?」
肖樂問完,看葉楓板著臉,很不爽得又說了一遍。
「把你6月10日到6月17日之間的行蹤再說一遍。」
肖樂再次的陳述和剛才幾乎沒有任何差別,依然堅稱自己在房間裡等待米晶晶到6月17日中午未果。
「你是用什麼鑰匙開的門?」葉楓問。
「我女朋友米晶晶藏在門框上的備用鑰匙。」
「我們在門框上沒有發現你的指紋,這個你怎麼解釋?」
「我手沒碰著門框唄。」肖樂沒有絲毫猶豫立刻回答。
「你說你6月10日到6月17日中間沒出過門,為什麼我們在6月16日下午兩點的普華路監控里,看到你走出來,並且從附近帶了一個收荒匠回到芙蓉小區301房間?」
葉楓說完這句,肖樂面色一滯,乾脆直接回答「忘記了,這種小事可能沒記住。」
「收荒匠說你是從兜里掏出來一串鑰匙開的門,不是拿的備用鑰匙。」
「我為了方便把備用鑰匙放包里了。」
「備用鑰匙一直在門框上,我們已經拿到了,並且對比了警方從你身上搜到的鑰匙,你身上的鑰匙是複製的。」
此話一出,肖樂再次沉默。
葉楓不著急給他時間瞎編理由。
過了良久,肖樂似乎想起來,自己為什麼要坐在這裡配合警方詢問。
他其實是可以想辦法出去……
「你們突然把我帶回來是為什麼??我花我女朋友的錢天經地義,那是我兩的私事,礙著你們什麼事了?」
「我要聯繫我的律師,我要見律師!」
「好啊。」葉楓摸出手機擱在桌上。
「你可以當著我們的面給你的律師打電話,叫他來。」
肖樂盯著葉楓的手機,一錯不錯,憋了半天說:「我不記得號碼。」
「哪家律師事務所?什麼名字?我們可以幫你查。」葉楓充分展現了尊重每個人的基本權利。
「算了,這點小事不麻煩了,你們趕緊放我出去。」肖樂催促著葉楓加快進度。
「你承認,你刷了米晶晶的信用卡,花了米晶晶的錢是吧?」葉楓不慌不忙,反問肖樂自己說出來的事。
「對啊,我女朋友補償我,讓我隨便花。」肖樂見警方信了他的說辭,決定繼續編。
「什麼時候這樣說的?」
「你們去看聊天記錄,我們有聊天記錄的。」
「聊天記錄我們會看,什麼時候說的,具體說了些什麼?」葉楓提高音量。
「6月15日,她說她有別的男朋友了,叫我不要再找她了。」
「作為補償,她的信用卡,銀行卡,還有房子都留給我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