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那家幼兒園的環境和配置來說,嘟嘟實在沒理由不喜歡。
這就掐住了林陽的命門。
然後單唯欽這才把選擇擺在林陽面前。
一是房子產權落戶成林陽的名字。
從法律上來說,林宥澤的法定監護人是林陽,不是他單唯欽。
要想讓嘟嘟擁有這裡的入園名額的首要條件就是林陽需要成為這套房子的戶主。
二是把嘟嘟的戶口從林家遷出來,跟著他。
當然,這個選擇可以忽略不計。用腳指頭想林陽也不會同意。
所以林陽選擇了第一個選項。
事實是這樣沒錯,但這麼大一套房子說給就給還是讓夫妻倆嚇了一跳。
無功不受祿,他們都不是能心安理得占人便宜的人。
夫妻倆面面相覷。
靜了片刻,林德勝率先反對。
「這不合適。」
「是啊小單。」周順珍也說,「我和陽陽爸雖然不反對你倆的事,但別說你倆這種情況了,就是尋常夫妻也沒有這樣的。」
多少婚前的小夫妻為房產證上加不加對方一個名字鬧到散的?他倒好,這麼一大套房子說送人就送人,難道就不怕最後落得個人財兩空嗎?
雖然說自己的孩子清楚,他們知道以林陽的性格干不出這種缺德事兒,但…但這麼幹還是太草率了啊!
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就是再有錢也不能這麼造啊!
周順珍還想在勸,就被單唯欽止住。
「您聽我說…」他笑著擺手,「不管將來我和林陽如何,嘟嘟都是我的兒子。作為他的父親別說是這一套房子了,哪天我要是有個萬一,我名下的所有資產都是要留給他的。至於林陽他只是代管而已,等嘟嘟成年以後在過戶回去就可以…這方面您要是有顧慮的話我可以讓律師起草一份文件。」
話到這份上夫妻倆還能說什麼呢?
就像他說的,這套房子是給嘟嘟的,那老子給兒子東西,他們又有什麼權利替孩子說「不」?
雖然覺得意外,但換個角度看待,單唯欽能毫無保留的信任林陽、愛護嘟嘟,這種做法無形之中都在林家夫妻倆心中增加了不少分。
「難為你這麼捨得。」林德勝嘆聲道。
「捨得」二字說來簡單,做起來卻特別難。
在這種社會,愛人難尋,一個捨得的愛人更加難尋。
單唯欽卻很平常。
「應該的。」他說。
作為男人,林德勝還挺欣賞他這種處事不驚的態度的。
只是兩姓姻緣…總不能只看個人。家裡的態度也很重要的。
「認識這麼久,還沒聽你說過你家裡的情況。」林德勝起了個頭。
單唯欽道:「我父親過世多年,我母親您是見過的,除此之外我上面還有三個哥哥,他們都成家立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