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母聽到周家要報官,就已經嚇得不輕。此刻二兒子兩口子又一副鵪鶉樣……
她只能點頭:「就按春蘭說的辦吧。」
李二柱兩口子都不可置信的看著李母:「娘。」
李母:「要不怎麼辦?周家小子都要去找縣令了。我還不想坐牢。」
最後在周李兩族族長的見證下,寫下文書。
先是寫明今日的事情原委。
然後才寫道:出嫁女李春蘭,每年給李母三兩銀子的孝敬錢。其中包括了逢年過節的節禮。除此之外,娘家一切的事情與她無關。
李春蘭從周濤那兒借了未來五年的孝敬銀子——十五兩,當著眾人的面兒交給了李母。
第六年的孝敬銀子,她會托人把銀子交給李家族長,由李家族長把銀子給她娘。
文書寫了六份,兩家族長,李母,李家三兄妹一人一份。
最後兩家族長和族老都跟著簽字畫押,做了見證。
周家這邊四個老頭如今都會寫自己的名字,而李家只有族長會寫字。
兩下一比較,周家人的鬱氣也消了很多,平白生出一種我會寫字的自豪感來。
事情都解決了,李春蘭就和周家人一起回杏花村去。
臨走時,李春蘭只偷偷給大嫂遞了話,讓她第二天去一趟杏花村。
卻完全不去看李二柱兩口子,和她娘難看的臉色。
回到杏花村,李春蘭才知道麥苗也和家裡鬧翻了。還是直言老死不相往來的那種。
原因竟和李春蘭娘家幾乎一模一樣。差別在,和麥苗要孝敬銀子的是她奶奶。
妯娌倆抱頭痛哭。
周家的四個男人(哦不,是三個。小石頭還太小,只能算是男孩。)也不知道該怎麼安慰。
周父只能敲打了兩個兒子半天:什麼媳婦都是為了他們才和娘家鬧翻的,以後他們不可以讓自己的媳婦受委屈云云……
周家族長也把開開托人送來的信件,給周濤看了。
周濤斟酌後說道。他們都可以去,每人都可以帶兩三個機靈,本分的晚輩去。
聞言,四個老頭都高興壞了。恨不得現在就回去收拾行裝。
和眾人約定好了出發時間。周濤就帶著麥苗回縣城了。
到家第一件事,就是給二姐寫信。
把家裡的事,以及族裡的族長和族老要進京的事一併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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