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活兒高閃、小吳等人會幹,一頓喝斥,再舉起皮靴棍棒等一陣驅趕,場面就安靜了下來。
常命的母親被裡正婆媳攔著、壓著,祝纓又把常家宅子重新搜檢了一遍,不曾發現有從外入侵的痕跡——至少臥室沒有,院子不好說,來過太多的人了。常命的妻子除了說了一句「我殺的」之外,就再也沒說什麼了,她的臉上沒有任何的表情,是一種空洞與麻木,又不是常說的那種「呆滯」,如果非要找一個詞的話,就是「無所謂」。
好像什麼都不在乎了。
里正弄了輛驢車,招呼人把屍身抬到了車上,拿了張破門幕蓋了。那條染血的夾被也被當成證物帶走了。連同柴刀等物,都放在了運屍體的車上。車是拉貨的平板車,屍首和物證都露天亮著。
常命的老娘還在鬧,又說自己要跟著上縣衙去。祝纓對里正道:「她還有別的兒女嗎?」
「沒了。」
「就是無人贍養了?」
里正苦著臉:「是啊。」
祝纓道:「你們要照顧好她。能起這樣的屋子,家裡也該有點營生,是不是還有田產?我知道的,村裡的寡婦日子難過,尤其是死了兒子的!我看她這個樣子還走得動、鬧得動,她要是很快就死了,我就要懷疑有人欺負她了。」
里正不敢跟祝纓爭辯,心裡苦得要死,道:「那不能!都是一家人!」
轉臉抽了自己一個嘴巴:「叫你嘴欠,叫你找人報案!現在寡婦成你娘了!」斜柳村不是最窮最苦的,但也不富裕,就算富裕,里正養一個同族的寡婦,還得好吃好喝供著,它說出去也不好聽!
小江趁此機會又走訪了幾家村民,證實了常命生前經常打老婆,妻子總是不反抗之類。也知道了斜柳村的人打算跟李氏的娘家再鬧一場。
她飛快地回來,就聽到祝纓跟里正說的最後一句話:「我曾見過一對寡婦婆媳,倒能互相扶持。」
她站住了腳。祝纓道:「回來了?咱們也該回去了。這婆子要想上縣城,那就一同去。里正,你們一家人,你安排吧,得找個人陪著她。她想告李氏,你也為她辦一張狀子,你們一家人……」
里正被這左一句「一家人」右一句「一家人」擠兌得,整個人都萎了,嘆了口氣,道:「是。小人安排。」
祝纓就先帶著屍首、嫌犯回縣城。
留下里正將全村人都召集了起來,說:「常命再不好也是咱們常家的人,咱們不能坐視不管。上縣城吃住都要錢,還得打點衙門裡,一家拿出一百錢來,湊了給他嫂子當路費。」
此言一出,就有人很生氣地說:「一百錢?你叫她回來把我也剁了吧!一家一百錢,全村就幾貫錢了,莫說打官司,打上縣城都夠了!哪用這麼多?」
里正虎著臉:「一家人,怎麼能這麼計較?還有常命的喪事也要辦呢!各家再備二斗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