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成見來的,常校尉言語中不就免帶出來了一點。他也嫌棄祝纓雖然有眼無珠,還孝敬丁校尉?什麼破官兒?也是個沒骨頭的!
丁校尉在福祿縣的地盤上,也不怵「老上司」,雖不至於翻臉,但思及自己也是一縣的校尉了,剛才好心說要幫忙還要被常校尉陰陽怪氣,也就擺出公事公辦的樣子來。
氣氛一時有些僵。
常校尉身後閃出一個機靈的親兵,笑嘻嘻地對丁校尉說:「校尉,眼下是不是先拿下犯人再說旁的呀?」
話是在理的,就是怕當官兒的鬥氣。常校尉已是失職,是必得抓緊拿人的。就怕這地方官不做人,福祿縣的習慣是——只要我不承認不上報,我這裡就沒有兇案發生,我這裡就還是太平福地。
他們真怕祝纓也是這樣的人。
丁校尉道:「縣裡的命案,歸大人管的。」
他說了一句大實話,又說:「校尉,這群流人是什麼來歷?」
親兵笑道:「都是手上有人命的主兒。」
祝纓道:「殺人越貨不判死刑?」
親兵道:「您老是個明白人,只要有錢,買命還是行的。」無非是把死刑判個流放三千里的,差別不是特別的大。譬如把個謀殺變成個誤殺,或者失手。又譬如,一群匪類,頭目是張三,必死,就將嘍囉李四寫成匪首,張三寫成嘍囉,除了二人的名字換一換,其實事跡統統不變。李四判死刑,張三判流放。地方上如果查得不仔細,就將這樣的案卷交到大理寺,大理寺不實地查一查,也會批准了地方的判決。而大理寺不可能將每一樁案子都實地覆核。
親兵笑道:「是他們自己吹噓的,小人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過呢,毛六倒不是這樣的,他是跟著械鬥。」
又是械鬥群架。
畢竟是自己的老上司,丁校尉的膽氣還是沒有祝纓壯的,他低聲對祝纓道:「祝大人,還是先將犯人拿了,再理會這些吧。不然,他們又要接著禍害百姓了。」
祝纓對常校尉道:「校尉,我正巧在追蹤這個王大虎,同去?」
常校尉掩飾著咳嗽兩聲,心道:你等著,拿到了人犯咱們再理論!哼!拿人犯還得看我們的!
他說:「好,請!」
…………
祝纓從隨身攜帶的筆袋裡拿出筆,匆匆寫了幾行字,折了,封到一支小竹筒里,對丁校尉道:「校尉,派個人送到縣衙,給關丞。」
丁校尉道:「好!」
一個士卒拿了小竹筒,從村里又找了頭驢,一騎絕塵去找關丞了。
這一邊,常校尉問道:「不知兇犯王大虎逃向何方了?」
祝纓道:「跟我來吧。」
她走在前面,趙蘇、小吳等人跟在她後面,常、丁還在更後,常校尉騎馬,祝纓要遁跡找路走得略慢,常校尉漸漸不耐煩道:「這樣要到什麼時候?既然知道方向了,只管一路遇到村子就問,沒有就去下一個,他們已經殺紅了眼,不會漏過經過的村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