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仙姑人情講到一半,先是祝纓不置可否,繼而是江騰和江舟兩個過來秘密匯報,然後是祝纓召了項樂過來安排。
後衙這天的晚飯吃得格外的晚。
晚飯後,張仙姑也不再講情,輾轉反側,半宿才睡著。
祝纓睡得很好,第二天一早她發了兩道公文,一明一暗。明的是讓童立等人拿著福祿縣的行文去思城縣,請思城縣襄助辦案,調取黃、李糾葛的一些相關的案卷,同時讓童立的人公開到思城縣裡打聽一下黃十二郎的風評、李家的風評等等。回程時也將李福姐的父母、契書上的證人等人帶回來問案。
暗的是讓項樂獨自去思城縣,也給他一道文書防身,但是項樂不能亮明身份,必須暗中行事。
明的,縣衙都知道,暗的,連項安都不知道。
祝纓身邊,有時候是兄妹倆都在,有時候兄妹倆會替個班,大家沒看到項樂也都不在意。項樂自打到了祝纓身邊,就與衙役們不太熱絡,衙役們也不大關心他。
童立是領了公文,到帳上先支取一半的旅費,等回來再報另一半的帳。他帶上兩個兄弟、提著短棒就上路了。兩縣相鄰,公文許他們用驛站,他們就不自己備腳力。
祝纓將項樂叫到後衙書房,指著桌上一隻錢袋道:「帶上這個。」
項樂上前,雙手一捧便知裡面裝的是什麼,忙又放下了:「大人,小人有錢。」
祝纓道:「拿著,你是暗中行事,不定會有什麼意外。花了多少回來報個帳。」
聽到報帳,項樂就接了,道:「是。大人,不知大人限幾日回還?」
祝纓道:「你看著辦。事情要妥,不必太急,一定要保密。」
「是。」
項樂大搖大擺地從正門出去,回家簡單收拾個包袱,對家裡說:「衙門裡有案子,我要當值,這兩天先不回來了,不用給我留門。」
他大哥叮囑道:「是黃家的案子?將來不定如何,咱們別摻和別人家的事兒。」
項樂道:「知道。」
他的包袱里只有一身換洗的衣服、一雙布鞋,商隊在外行走的時候並不會選擇錦衣華服,他擁有最多的是些布衣,所謂財不露白。項樂提個小包袱、騎一匹騾子晃出城門,誰也不覺得他是要出遠門。他離了縣城,便加緊催動腳力,傍晚就出了福祿縣、投宿在一個小村子裡。
因為近來跟隨祝纓也下過幾回鄉,為免被人認出再惹事端,項樂憑著記憶避開了去過的村莊。他要避開的不止是縣裡的人,連童立等人他也打算避開來。童立等人經驛路去思城縣已是不慢,項樂走得比他們還要快些。
童立是先往思城縣衙去,項樂先不去縣衙,他從兩縣交界處的村子開始打探。
他又換了身布衣,進了思城縣一個村子裡,大白天的也不投宿,卻在村口拿一把糖招來幾個圍觀他的孩童離他更近。他說:「一人一塊,我問個事兒誰能答得上來,誰就多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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