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沒等查明一切就上奏,是因為需要朝廷的授權,畢竟裘縣令也是縣令,而南府離京城兩千多里,無論是本地官員的「自辯」還是本地的人證、物證都不容易傳遞,如果案情有個反覆,再來回傳遞文書等十分耽誤時間,沒個一年半載定不下來,那就誤事了。因為思城縣的官吏們現在還是個戴罪之身,關著,沒人幹活。放出來幹活,他們顯然是干不好的。得請趕緊定案,重新派員,別耽誤了農時。
如果朝廷不放心,就請再派個人過來,好看一看這個「仿官樣」證明沒辦錯人。他們也好將黃十二郎的案子都合併處理。早點結案也好早點干正事去。
冷雲道:「大理寺恐怕沒人願意來這個地方哦!」又窮又偏的。
祝纓道:「不來正好。」
…………
他們套好了詞,冷雲還想再問祝纓一些州里的事務,譬如他當了刺史之後,竟然還遇到了京城權貴派過來採買的跟他訛錢。
進了思城縣之後話題就總是會被打斷。因為李大一家見著人就會喊:「都來看!都來看!黃十二這個畜生被問罪啦!」
黃十二郎在思城縣裡大名鼎鼎,引得人來圍觀,熱鬧是熱鬧了,效果也是驚人,有些之前還不敢告狀的人,現在就攔馬告狀,冷雲路上開始無法與祝纓好好說話。遙遠的刺史府里還有一個薛先生,也不斷有些文書發來給冷雲,大印別在冷雲的腰裡,他也得處理。
三天之後才走到了黃家的宅子,祝纓預備讓隊伍在這裡休整,順便處理一下這裡的事務,然後再去縣衙。
項樂來問:「大人,犯人如何安排?」
祝纓道:「他不自己有牢房麼?」將黃十二郎往他自己的「仿官樣」里一關,裘縣令還能在一個小院子裡有酒有肉有飯吃。
林翁一家也得一處客院住著,三個孩子年紀還小,緊張了好些日子回到了家裡安心地笑開了,跟林氏說:「娘,我們先去玩了。」就要跑出去,看守的衙役卻不許他們亂走,孩子不懂這些,氣得大叫:「這是我家!」
衙役才不理他們呢,孩子闖不出去,往衙役身上打了兩下,衙役的腿一抖便將他們阻了回去。
孩子碰了壁,轉頭向母親、外祖父哭訴,林翁道:「你看好他們,叫他們別鬧!」
林氏將三個孩子攬回了身邊,問林翁:「阿爹,他們難道要謀占我們的家財麼?」
林翁道:「胡說什麼?!黃十二犯的過錯,殺頭都嫌輕!能離婚已是萬幸,快不要多說。」
林氏別過臉去,林翁只好又說女兒兩句:「你知道私設公堂是個什麼罪名?!不離婚,連你也逃不掉。你好生想想,你的東西都放在哪裡,咱們拿上了就走。」說完準備出去找祝纓再討個情,儘快把嫁妝拉走。他給祝纓的那張嫁妝單子上虛開了一些東西,又要跟女兒對好口供。早辦妥早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