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約》又不僅僅是律法,它的範圍比律法要廣得多。樣樣都摳得很死,讓一群不識字的人全記住是不可能的,這就失去了訂立《公約》的意義。所以只能是暫定個框架,細節留待以後出現了問題再做補充。
第二條,繼續定一些分支的規則。
頭人們還記得當初與她約定時的一些說法,比如之前頭人們與祝纓約定的「雙方的人犯法時歸誰管」之類。
因為五縣都是梧州的,所以祝纓的意思還是:「按地域。」
本以為這一項會很容易就通過,不想喜金馬上說:「大人,這是說我的人只要到了別人的地方,就不歸我管了的意思嗎?」
祝纓聽他這話的意思,是並非將五縣視為整體,眼裡還是只有他自己家才算是「自己人」。答道:「別縣的人到你的縣裡犯了法,也是你管。」
喜金道:「不是這個說法!」
「那是什麼說法呢?」祝纓耐心地問。
喜金指著蘇鳴鸞道:「她!誘拐了我好些人!還有奴隸!」
蘇鳴鸞道:「什麼誘拐?!!!」
喜金道:「你敢說沒有別家的人到你家去?」
蘇鳴鸞道:「哪裡?誰?山裡的羊沒有主人,到誰家吃草就算誰家的!我這裡水草豐美,羊愛來,我還能白餵羊嗎?當然它就歸我了!」
喜金道:「人是羊嗎?!那是我的人!哼,路果,難道你的人就沒有跑到她那裡去的?」
路果咳嗽了兩聲,說:「這個事,是得說明白了。以後我家的人跑到你家去,你也得還給我。」
郎錕鋙道:「誰知道哪個是哪個?」
祝纓說的是花帕族,也就是錦族的話,既不用奇霞語也不用利基話。郎錕鋙回答的時候就說他的利基話,蘇鳴鸞一般說奇霞語,但有時候奇霞語的詞彙不足,她就索性用官話來講。郎錕鋙不好說她,山雀岳父卻說:「你莫說咱們聽不懂的話,當著咱們的面好講我們的壞話!」
一屋子各種話,吵得昏天黑地。
祝纓漸漸聽明白了,就像她的別業有將近四百戶的常住人口一樣,一些人也往阿蘇縣那兒跑。
石頭這兒稅率極低,開荒幾乎等於沒有稅,差役也不重,多數是些巡邏打更之類的活兒。這裡又安全,所以人願意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