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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衙役還沒有趕回來,郭縣令也沒有像答應楊坊主的那樣跑到刺史府里來催促。
祝纓若無其事,繼續過她的年,還讓小吳帶著一份禮物,去梅校尉家:「知道怎麼說麼?」
小吳笑道:「明白,大人本是想親自見校尉的,不意有案子發生,不得不坐鎮刺史府。其實,原本也該他來拜見大人呢。」梅校尉的品階可比祝纓低的。
祝纓道:「去吧。」
「是。」
江舟第三天才趕回來,往李家村去的衙役是第四天到的。江舟的回報是:「火燒了三處院子,又燎了五個院子。一村都在哭。」
這是常見的,一村人如果同姓,多少沾點親。
往李家村的衙役回來則說:「除夕夜,兩口子是吵架了,男的說女的不守婦道,女的就說是自己養家,後來動起了手,男的就叫女的滾。後來,男的叫上了幾個兄弟,好像是五個,小人們只拿到了四個。」
祝纓命將這四人帶上,人人臉上都帶點傷,也有舊的,是跑人家鬧事被打的,也有新的,是衙役抓人的時候順手揍的。
祝纓訊問之後,得知他們當時也沒想過後果,看火勢大了,王家村的人追打出來,他們慌了,四散逃跑,所以不知道最後一個人去哪兒了。
祝纓命將人收押,再命衙役去李家村蹲守,看逃走那人是否回來。過年時節,應該不會躲太久。
如是到了初七日,衙門開印,走失的那一個犯人還是沒有捉到。
祝纓也不等他了,先來斷案。
李某殺妻無法判他死刑,但是又縱火,又「糾結匪類」,這罪過就大了。兩條人命,另一位死的可不是他的妻子,故意縱火致人死亡,以故意殺傷論,於是判了個死刑。
其餘五人是從犯,倒不至於死,但是燒毀了這麼多的房舍、物品,其價值早超過了規定。按規定,縱火造成了財物損失,超過五疋流兩千里,十疋,絞刑。王家村沒那麼富裕,但是燒毀了三家,又損傷了五家,這數目就大了。
逃走的那一個發文書追捕,抓到的四個,兩個年長的絞刑,兩個年輕一些的,流放兩千里。
又著落縱火者的家裡,賠償王家村死者的燒埋錢。
案子利落地斷完了,李某怎麼也沒想到自己會被判死,當時哭得眼淚鼻涕一齊下來:「大人,我沒想燒死他啊!沒想啊!」
祝纓沒理他,將結案與之前寫的奏本,一起打了個包,快馬往京城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