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不信人家一年賺的比你多?!
「倒是那些沒能成團出道、但又和經紀公司簽了合約的練習生比較慘。」
沒賺到什麼錢,也沒有被市場所欣賞,沒有粉絲,也沒有一個好的舞台,但卻為了夢想在很年輕的時候就和不良公司簽了超過十年的漫長合約,成為了經紀公司被壓榨的廉價賺錢機器,無望的混跡在娛樂圈的底層,看破了裡面的險惡,又因為付不起違約金無法逃離。
「我們可以選擇這些人來簽約,他們完美符合我們羅列的所有不會火的藝人條件。」
這群人見慣了娛樂圈的黑暗,在簽合同時一定會提出不少條件,這就增加了管理藝人的成本;
同時他們曾經有機會火,出現在大眾的視線里,卻沒有被大眾注意,這就說明這群人其實被市場淘汰過,很難再火起來;
選擇了他們,就意味著一大筆培訓費,一大筆底薪支出,甚至為了滿足某些合約條款,還需要自掏腰包給他們搞項目!
而且!
更重要的是!
「和他們簽約,我們還可以多幫他們出一筆違約金!」
你和別的藝人簽約,只能出一筆簽約金,但如果你和他們這群特殊人群簽約,不僅有簽約金,還有違約金!就問你心動不心動!
別人心動不心動不知道,荀大頭非常心動!
他覺得這個方案非常好!
一聽就非常花錢!
而且不是那種就只短時間內花錢的東西,人員支出的費用不是一次性的,而是細水長流的,如果運營得好,這將成為下一個如同《狗屁倒灶》一樣的長期虧本項目!
這麼好的方案,居然現在他們才想到,真的是太可惜了!
提出此方案的小夥伴秦貝表示,那倒也不是她現在才想到的。作為一個曾經的經紀人,她其實對圈內生態還是很了解的,也早就知道在圈內最被嫌棄和容易拋棄的就是這類藝人了。
「之前不說,是因為當時我擔心我們把人簽回自己公司,回頭公司倒閉了,對於他們本就很慘澹的職業生涯會更加的慘澹,對他們的事業雪上加霜。」
「但現在不一樣了,雙黃丸公司畢竟現在在圈內的地位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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