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似被這一番話感染,眼底流出幾分讚許之色。姜郁知道這是她最後的機會,索性刪掉預先準備的大篇幅內容,只把最寶貴的發言機會留給最核心的觀點:
「首先,關於公訴人提到的,本案如果判定李素蘭構成正當防衛,到底有沒有突破現有法律規則?我認為是沒有的。
根據兩高一部
兩高一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
《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對於不法侵害是否已經結束,應當立足防衛人在防衛時所處的情境,按照社會公眾的一般認知進行判斷,而不能過分苛求防衛人。
本案當中,在蔣雲貴對李素蘭及其家人實施家庭暴力長達八年的情況下,在他此前已經侵犯過曲萌的情況下,在他再度實施侵犯未遂的情況下,在他揚言次日要繼續實施侵犯行為的情況下,試問,從李素蘭的處境出發,蔣雲貴的不法侵害行為真的已經結束了嗎?
如果沒有結束,那李素蘭為什麼不能構成正當防衛?
其次,誠如公訴人所說,法律的確不能解決所有的社會問題。但是至少,在這樣的悲劇發生以後,我們還是期待看到一份正義的判決,能讓每一個女孩和她們的母親在施暴者面前都更勇敢。」
姜郁執業多年,極少在法庭上動情,但是此刻還是難免聲音哽咽。
讓每一個女孩和她們的母親在施暴者面前都更勇敢,不必永遠活在噩夢和陰影里——這就是她堅持要為李素蘭做無罪辯護的理由。
*
李素蘭案宣判當天,姜郁再度來到法院,心情遠比庭審那日更加忐忑。
平心而論,秦頌的主張並非全無道理,只是她太想用一個無罪替李素蘭開脫,證明自己的母親當年有多懦弱。
「全體起立!」
一聲法槌落下,現場氣氛莊嚴肅穆,審判長頭頂國徽,身著法袍,當庭宣讀判決,聲音洪亮:
「就濱江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李素蘭涉嫌犯故意殺人罪一案,合議庭經評議認為,被害人蔣雲貴生前劣跡斑斑,無論是在道德層面還是法律層面均應予以否定評價。但李素蘭的行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還應基於具體案情,根據正當防衛的法定條件準確判斷。
本案中,蔣雲貴意欲強姦繼女曲萌,確屬嚴重的暴力犯罪行為,但因遭到李素蘭的極力阻止,未能得逞。隨後,蔣雲貴上床睡覺,意味著不法侵害行為所形成的現實、緊迫危險已經消除,不法侵害行為已經結束。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