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1 / 2)

得知自己可能有精神病,这种打击还是挺大的,靳乐这么一安慰,我顿时感动极了,刚要开口,便见这小子转头对魏哥说:“你以后要小心他一点,这小子现在精神状况有问题,杀人都不犯法。”

“……”刚才的感动烟消云散,我现在只想掐死他,反正老子现在杀人不犯法!

休克缓过来后就没多大的事儿,我当天晚上就出院了,回到家以后,魏哥表面上没说什么,但却时不时的拿眼睛瞟我,似乎我真的会随时做出不可理喻的事儿一样。

我被他偷瞟的心塞不已,心中更是惶恐不安。

任谁知道自己可能是精神病人,恐怕都淡定不下来。

我一向好好的,怎么可能有精神病?可如果我没有问题,又怎么解释睡梦中的疼痛性休克?想到梦中鲜明的痛苦感,我不禁打了个寒颤,连觉都不敢睡了,生怕一闭眼,就会再次陷入那个梦境中。

恐惧之下,我猛地想到一件事儿。

这个梦,是自从我得到那面青铜古镜后开始做的,而梦中,我也是被青铜古镜中的一个白脑袋鬼童抓进去的。

这一切,会不会跟那个古镜有关?

老年间有种说法,说不仅动物活的时间长了,容易成精,即便是一些老物件,时间久了,也容易沾上邪气。

不过老物件是死物,自身没有灵智,它们更容易被一些孤魂野鬼寄居。

这面青铜古镜,会不会是一面鬼镜?

对,肯定是这样!

这镜子里有个女童小鬼,我一睡觉,它就把我给拉到梦里面去,专门折磨我。

越想越是那么回事儿,我猛地站起了身,一旁的魏哥一惊,看着我,警惕道:“老二,怎么了?”他习惯了之后,也跟着朋友们叫我外号。

我看着他那一副防精神病的模样,就郁闷不已,立刻将抽屉里的青铜古镜给翻了出来。

古镜里映照着我模模糊糊的脸,显得有些扭曲。

“就是它在捣鬼。”我拿着古镜,将自己的推测告诉了魏哥。

魏哥一听,一击掌,道:“没错,就是这面古镜拿回家后,你就开始不对劲了。这古镜来的有些蹊跷,恐怕真的不干净,还是赶紧扔出去吧。”

原本我是打算交给警察的,但现在看来,这古镜有些邪门儿,我也就不打算拿它去坑警察同志了,于是和魏哥琢磨着,将它包起来,找个偏僻处埋了。

我们也不敢乱扔,因为这青铜镜古色古香,造型古拙大气,很难让人当成破烂。到处扔,难保不会被别人捡去,坑害到其它人。

在我们这一片东南边,有一小块荒丘,据说以后是要建房子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开发商一直没有动工,所以那片地方荒的厉害,全是长得高高的茅草。

我和魏哥将古镜用布包了,到了荒丘上挖了个一米多的坑,将古镜给埋了进去,这才松了口气回家。

这时天已经很晚了,十月份的天气,北京已经有些冷了,夜风一吹,更是让人起鸡皮疙瘩。

急急忙忙回了家,当天晚上忐忑不已的入睡后,没有再做那个恐怖的梦。

他爷爷的,果然是那东西不干净,差点儿把我给折腾成精神病。

此刻安然无恙,我松了口气,但不知怎么的,梦里的情形,却依旧很清晰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为什么我会做这个古怪的一个梦?

蛇妖小墨,究竟去了哪里?

难道,它真的被许开熠抓去,交给了他的朋友做研究?

第一章 噩梦来临(3)

刘疯子母子的事,虽然疑窦重重,但我却无能为力,也没有任何证据。毕竟许开熠是我的家人,我能毫无证据的指责他吗?

在这样的状态下,这事儿也只能压在心里。

不再受噩梦的困扰后,我开始继续想工作的事儿,实体摊位成本高,不好弄,为了尽快凑钱还债,我试着弄了个小网店,卖起了成人用品。

据说这个是网店中来钱最快的。

你别说,国人在这方面的需求还是很旺盛的,一个月下来,净利润居然就有两万多!谁说中国男人不如欧美男人?欧美男人是明骚,我们属于闷骚型!不过,当我发现,女顾客购买比例比男顾客更高时,我开始怀疑,是我们男人不行,还是妹子太强?

网店成功后,我顿时看到了人生的希望,变得干劲十足起来,在我没日没夜的努力下,销售额一直稳定增长,发货变得有些棘手,最后干脆让魏哥跟着我一起干了,我俩在自己的出租屋里闷声开店,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宅男。

不过靳乐知道我在偷偷摸摸卖成人用品后,便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一滴精,十滴血,你要节制啊。”第二天,抠门精居然给我送了一瓶六味地黄丸,而且不收钱,说是表达兄弟的友爱之情。

我道:“为什么只给我送,不给魏哥送?”

靳乐再一次语重心长的说道:“魏哥这么壮的体格不需要,你就不行了,节制啊,一段时间不见,看你这脸青的。”

我发誓,如果哪天我真的得了精神病,第一个就先宰了姓靳的!老子只是卖,又不是天天试用,节制你大爷!

时间一转眼便到了十二月份,北京的天气已经很冷了,雾霾严重,早上出门,外面都是灰蒙蒙的。我和魏哥在销售增长的刺激下,工作热情高涨,所以忙起来有些昼夜不分。

一大早我就被饿醒了,昨晚没吃什么东西,才凌晨五点,肚子就饿的难受,家里的存货也差不多吃光了,因此六点左右,我估摸着早餐店开门了,便打着哈欠,披着外套去外面买早餐。

不远处新开了一个面馆,我找老板要了两碗牛肉面打包回去,提溜着外卖走在路上时,旁边的巷子里,突然走出来一个老头儿。

之所以会注意到这老头,是因为他很奇怪。

他穿着十分精神,身形笔直,在人人都哆哆嗦嗦的寒风中,他却显得精神抖擞,一双眼睛丝毫不见老态,眼珠子分外清明,直勾勾的看着我,似乎认识我一样。

我们这一带住的都是外来人口,周边的老头老太太,精神面貌大多疲惫而

充满老态,像眼前这个老人这样醒目又气质特殊的,十分少见,因此我的目光一下子便被他吸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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