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武器,投降,我们只要钱财。”
外面传来了这样的呼喊声音,同时还有枪械轰鸣的声音,身边的弟弟恐怖的看着哥哥,但是霍崇军坚定的摇了摇头。
总共五十二人的车队,眼看要抵达南大陆东部最大的港口的时候,被一群歹徒盯上了,如今那只三十多人的队伍,正在围攻着大家。
我会死在这里吗?
霍崇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却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自己的选择。
作为一个南大陆的人,他从小聪慧异常,长大后考上了罗林国国立大学,还获得了帝国的奖学金,如果不是家庭的因素,他很可能会去帝国工作,成为帝国的公民之一。
宁为鸡头,不为凤尾,他最后决定留下来,大学毕业之后,他留在了罗林国,成为了帝国一个大企业驻当地的代表,他努力的工作着,有了一个美满的家,然后……
“大哥我,我们投降吧……”
弟弟再次的说道,包括别的男人也是一脸的恐惧,可是,在这种兵荒马乱的时代,歹徒真的会放大家一条生路吗?
投降了,还有可能有百分之一的生路……
他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自己的选择。
经济危机来临之前,他是罗林国的一位中层白领,生活的很如意,虽然当地各种腐败和社会不安定,但他还是感觉到小确幸。
虽然有过两次机会,去帝国工作,以工作签证的机会最后移民帝国,但是他最终放弃了,他有一大家子亲戚,包括本地经营的人脉网络,怎么舍得离开。
然后,经济危机发生后,他又是各种迟疑,直到红色教团的先头部队逼近了城市,才下定了决心逃亡……
每一个被时代抛弃的人,都是后知后觉的。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起了这句话,也许很久之前,他就应该明白。
“投降吧,大哥,说不定他们会饶过我们……”
“那么嫂子和你的女友怎么办?她们能活下去吗?”
霍崇军惨然的笑着,轻轻地摇了摇头。
“等我死了,你就投降吧!”
他猛地站起了身子,准备开枪。
“砰砰砰!”
这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了沉闷的枪声,枪声并不快,但是非常有节奏,霍崇军看到了歹徒们如同稻子一样一个个倒地。
无论他们躲在了什么地方,总会被子弹击中。
十分钟后,一位穿着平民衣服的人,从容的走了过去,用刺刀解决了剩下的歹徒。
……
周欢检视着被他杀掉的那些歹徒,一点都不担心杀错了人。
这群马杀鸡装束的歹徒们,一个个蒸汽朋克的造型,把人头挂在了摩托后面,这样的人,会是什么好人吗?
周欢跟着辛十四娘并不辛苦,除了一颗卫星帮忙之外,周欢还通过味道追踪她的位置,从淅川界生死轮回回来之后,周欢的一些能力得到了显著的提高,比如嗅觉。
这让他很轻易的能跟踪到辛十四娘。
跟踪不是尾.行,周欢并不需要一天到晚跟随在辛十四娘的身后,而且,看着女孩的所作所为,周欢却不由自主的问自己。
我是不是有些懈怠了?
我是不是傲慢了?
每一个被时代抛弃的人,都是后知后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