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一何大郎走得再早一些,你一個人,守著這麼一個孩子。你覺得,日子能舒心?可如果守著的孩子,是自己生的就不一樣了。那是從你肚子裡爬出來的,怎麼都跟你親。怎麼都該養你,孝敬你。」嚴氏的面色有些唏噓:「我見過多少這樣的?過繼的孩子,記得自己的父母,始終還是和自己生的隔了那麼一層。」
「甚至還有那喪了良心的,拿著錢,回去孝敬親生父母的。」
「當然,也有好的。可那就看運氣了。運氣不好的話,那可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嚴氏搖搖頭,嘆一聲:「要我說,還是自己生一個好。」
趙翠蘭對這話默認了。
張司九也覺得,大概趙翠蘭心裡是真的動搖得很厲害了。
但,同樣的,嚴氏這樣,其實是有點偷換概念的。
生孩子這件事情,如果是讓趙翠蘭自己選擇,那麼當然沒問題。生,或者不生,都是趙翠蘭自己的選擇,將來怪不到任何人。更談不上什麼委屈不委屈。
可如果是……何家人自作主張呢?
要是按照現代法律算來,那算是什麼?是強姦罪!是騙婚!
不過這話,張司九沒說出來。
因為趙翠蘭不一定想聽。
趙翠蘭從一開始沒有抗拒嚴氏的勸說,就說明本來趙翠蘭就動搖了。
自己說得再多,也是白費。
這個世界上,不管什麼事情,都有很多種選擇。哪怕面對犯罪,也有人選擇息事寧人。
張司九不去做評判。她覺得,自己又不代表正義,更不可能擔當公正的化身。有人需要幫忙,幫一把,無可厚非。可如果對方不需要呢?湊上去,那就是給人添麻煩了。
每個人的人生,都是每個人自己選擇的。走什麼路,和什麼人共度一生,怎麼樣去活這一輩子,都是自己的選擇。尤其是成年人。更應該為自己負責。
嚴氏已經繼續往下說:「當然,這個事情,何家人做得不對。首先,何有光這個情況,他自己雖然未必告訴了父母,算不得騙婚,但婚後沒有與你同房,你本來就可以提出和離。你能堅持這麼多年,已經是厚道人。他們選擇這樣對你,實在是辜負了你。」
「偏偏,這個事情還鬧出來。更讓你沒法當成一切都沒發生,臉上也難堪。」嚴氏愛憐的看著趙翠蘭:「他們讓你受了天大的委屈。」
趙翠蘭猛地哭出了聲。
「這個事兒呢,我們也都站在你這邊。說破天去,也是你受了委屈,我們肯定願意為你做主。何家現在的態度也很簡單,何有光的意思,是想和你過一輩子的。我問過他,他說他也是一時糊塗。聽了他娘的勸。等事情發生了,他也後悔。本來想著瞞著你一輩子,可沒想到,卻被劉氏說破。還讓你受了這麼大委屈。」嚴氏拍了拍趙翠蘭的後背,像一個長輩安慰晚輩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