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任意門出來,程棄之走進了他說送給秦暮,但是清高自傲的秦暮並未接受的別墅的主臥。
別墅里的人不會發現程棄之忽然出現,任意門的服務很到位,能讓周遭的人在程棄之出現的瞬間,意識里自動認為程棄之就是在這裡的。至於程棄之為什麼會在這裡,什麼時候在這裡的,他們不會理會,更不會深究,就像本來如此。
別墅是精裝修的,除了必備的家具家電各種設施設備之外,程棄之還往別墅里的衣櫃塞滿了服飾用品,都是他以自己的喜好給秦暮買的東西,還美名其曰:如果有一天秦暮改變想法,願意接受自己的饋贈了,那忽然回來發現少了合適衣服,那多不合適呢?
實際上只是為了自己以這裡為基地,使用這裡所儲備物資的名義而給秦暮找安保,給秦暮配豪車,還有零零碎碎能夠體現一位暴發戶有錢的其他的所謂給秦暮的全套配置,給他自己裝點門面,做個樣子。
畢竟在秦暮的世界中,用舔狗值兌換的金錢只能用在秦暮身上,那麼準備了之後秦暮不用,自然不能閒置浪費。自己偶爾用一用也是很好的嘛。
在臥室里換好符合秦暮世界的自己身份的衣服,在系統幫助下做了點面容偽裝之後,程棄之走出房間。
臥室外面,在程棄之換衣服時,接到程棄之的指令已經做好準備的管家畢恭畢敬對程棄之鞠躬報告:
「都準備好了,隨時可以出發。」
程棄之點點頭,很有氣勢的揮揮手。
「走!」
第七章
作為新戲的開機日,按照慣例,這一天劇組都會邀請該戲的投資人參加。
當然,以往來的大多是投資人派出的代表,就走過場的形式,所以劇組發出邀請函時也以為會是這樣,哪想到這次到現場的竟然是投資人本人——
還是個穿著花里胡哨款式的毛皮大衣的爆發戶式投資人。
留了一個大背頭,髮膠不知道是不是打太多,感覺蒼蠅在那光滑無比的頭髮表面都能劈個叉;脖子上戴著一條金燦燦的非常粗的大金鍊子,兩隻手上十根手指都是明晃晃的厚金戒指,左手腕不小心抖露出來時,就能看見那手腕上有一塊同樣金燦燦的金表的全「金」男人。
對了,還有牙齒、墨鏡和橫過半張臉的猙獰刀疤。
投資人先生將土豪氣息發揮的淋漓盡致,所以牙齒這種必須展現的細節也沒有放過。一說話,下面兩顆鑲金的牙真能晃得人不忍直視。
至於那大黑墨鏡,戴在土豪投資人先生臉上之後,感覺投資人是個活脫脫的一個涉.黑分子出場了。
最後就是那道橫過投資人左邊臉的疤痕。又粗又長,猙獰的很,看上去像是條醜陋的多毛爬蟲盤旋而成的痕跡,看著讓人不寒而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