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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說到秦暮——
在給了程棄之1100點舔狗值後第72小時那一刻,這幾天裡都有些意識昏沉的秦暮終於想起了全部記憶——
關於發生在上周目的,他和那個名為「程棄之」的混蛋之間發生的事的曾經。
至於恢復記憶的方式十分簡單粗暴,就是讓秦暮昏昏欲睡著,然後在他睡夢中讓他以超快的速度,走馬觀花一樣,將上周目和程棄之之間的愛恨情仇都瀏覽了一遍。
在上周目里,秦暮和程棄之的身份是和本周目顛倒的。
超級金主是個秦暮,而被金主當做寶貝,投了大把大把資源去熱捧的藝人則變成了程棄之。
至於「故事」也很簡單。
大富豪秦暮喜歡上了還是小藝人的程棄之,甚至為了博得程棄之的好感,而甘願當了程棄之的舔狗。
終於,似乎是功夫不負有心人,在極盡舔狗行為後,程棄之也對秦暮表現出了一定好感,並向秦暮說出了自己藏在心底的夢想——
成為超級大明星,娛樂圈最紅的那一位!
而為了幫助喜歡的人實現成為大明星的夢想,秦暮花費了許多心血和金錢,動用自己能夠動用的一切關係,最終幫助程棄之從一個籍籍無名的十八線小藝人變成了無人能夠撼動地位的超級大明星,就此,夢想成真。
結果,一番真心卻被狗吃掉。
原來程棄之從頭到尾根本就沒有真正喜歡過他,只是單純利用他的真心而已。
所以在程棄之成為諵碸大明星之後,就跟他提出分手,還夥同早就在偷偷一起的新戀人設計他,奪走他所有資產,最後逼的他身敗名裂,讓他從32樓的高空跳下終結了那一生。
——當終於回憶起上周目的全部記憶的瞬間,秦暮從迷夢中驚醒過來,整個人都在不住發抖,等終於冷靜下來時,才發現自己的手心被過於激動的自己在不知不覺間給弄破。
默默將傷口包紮好,秦暮取出紙和筆,開始在紙上寫下自己的計劃。
可光只是寫下了那個名字,秦暮就再也寫不下去。
此時此刻,秦暮只想拿著最鋒利的刀劍,衝著那個混蛋從頭到腳砍一遍,或者,如果他有火箭.筒或者更厲害的武器就好了,可以讓那混蛋變成碎渣,最後風一吹就成灰灰——此時此刻,只有那樣的畫面才能勉強安撫秦暮恨不得生食程棄之血肉的憤怒和恨。
還有「程期」。
秦暮腦子裡不由自主閃過那個名為「程期」的人的臉。
直到這一刻,秦暮才終於意識到個所謂的「程期」究竟是誰。
在瘋狂迷戀上周目的程棄之的那段日子,程棄之演的每一部作品秦暮都有看,而且都不止看過一遍,好幾十遍都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