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完全沒問題。」
最後,沈老爺就在山谷後那片橘子林劃出來的生活區——其實也便是當初顧冉等人初初上島上來開荒時住的那片石窟附近,因為石窟附近便有活泉眼的溪水,選了兩畝地,拿來起房子。
不選在山谷前頭,一是不想摻和進橘子林種植,給顧冉添麻煩,二是他們沈家已經習慣索群離居,避免自家招來的禍端連累了旁人。
之前適應夏溪村的生活,也亦是村子裡各家各戶的厝房分隔得開,均喜歡關門來過自己的日子正中他們下懷。
沈老爺是打算將沈家一家子都遷到墩子島上住,奴婢們除了尚且要留在夏溪村打理沈家地產的,都要全部帶上。
至於大宅里的東西,便暫且都留下不動,屆時只帶必要物件即可。
沈老爺於是跟顧冉簽訂了兩張契書,一張是租用兩畝林地的地契,一畝一年一兩銀子那便是二兩,二十年便是四十兩。
另外一張則是租用大厝房的租契,兩個月,也便才二兩銀子。
雖然蚊子肉有點少,也是肉不是?
顧冉收下了雙方簽下的契書,笑眯眯地將錢銀落袋為安。
而沈老爺交代了自家管事後,便在某個風和麗日的下晌,跟夏溪村眾人告別,說著遠遊,便坐著馬車去了縣城,而後從縣城碼頭,在諸多船客行商目睹中乘船而去。
當然,最終是轉乘顧冉訂造的小船,悄摸摸地去了墩子島。
不過有一人例外,沈二郎。
他依然還是住在縣城的官學裡,繼續念書,若有什麼風吹草動,權且充作前哨。
沈二郎聽聞不用搬離夏溪村,樂得如此。
沈氏一家搬到墩子島後,便直接用家裡頭的奴婢跟護衛,開始在山谷後面租的地上開始建房了,原本顧冉是也打算這個時候找吳三伯再多建造幾間大厝跟曬台,日後晾曬陳皮,做橘子醬或是橘子罐頭,都需要作坊。
但沈家人住厝房裡頭,平日動工動靜大,吵著人家卻是不好。
所以顧冉擱置了這項工程,打算等沈老爺一家子搬到新房去了再說——那時候也可以僱傭沈老爺家的奴婢護衛來幫忙建房呀!
人手多充足的。
算盤打得啪啪響的顧冉不建房了,卻搗弄起了另外一件事:她想修路。
修一條,從夏溪村,直接到烏江的路。
而後如東林鄉一般,在烏江邊上弄一個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