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朗浑身发虚,突然往旁边栽倒,一张脸糊在商宇贤的肩上,整个人扑在对方胸膛,撞得七荤八素。
参朗呜呜地捂住脸:“白骨精转世吧,浑身是骨头,牙差点磕掉了。”
商宇贤皱了皱眉,解开一粒扣,掀开衬衫领,可他哪能看见自己的锁骨。
有个清晰的牙印儿,参朗一眼就看见了,颈项与锁骨的线条冲击性太强,他失了下神,连忙低头避开视线:“那个,破皮儿了。”
商宇贤以为他在自责,重将衣领扣好:“没事。”
“呃,我牙口好,”参朗舔了舔嘴唇,“回去抹点碘伏。”
商宇贤:“嗯。”
看着身边昏昏沉沉的青年,商宇贤有点走神地想,人与人之间真的很微妙,七分脾性,两分土性,一分个性,十分复杂;只有性格对上,才能一见如故,才能莫逆相交。
自己性格不好,从小就是交朋友困难户,至交好友屈指可数。
遇见合拍的人太不容易。互怼不翻脸,花钱不计较,没有地位高低,没有攀扯巴结;犯蠢时踹一脚,困难时拉一把,伤心时抱一下。当你全身丧症发作时,全世界都在嘲讽你,只有他一个人愿意陪你通宵买醉——
能达到这些条件,与自己成为“挚友”的人,寥寥无几。
哼。
比世纪恒商什么见鬼的招聘要求高太多了。
完全忽略了,什么鬼要求都是自己审签的。
“看什么呢,我脸上长花儿了?”参朗揩了把脸。
商宇贤从那张帅得不像话的脸上抽开视线,“没有,突然想起‘挚友’这个事,很有趣。”
“开个玩笑么,我家老头老不正经的,拿咱俩年轻的开涮,你别当真。”参朗解释道。
商宇贤微微点头,没应声。
有点当真,他想,有点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