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買的什麼?」
婆婆見方嬸回來得比往日要遲,不客氣地責問道。
「回婆母,我在村口看到有人賣飯,便買回來給您和孩子嘗嘗鮮。」
方嬸過門已久,早已不再是從前在娘家時那個跟婆婆硬碰硬的莽撞性子。如今她遠在他鄉,又沒有娘家人撐腰,方嬸便學會了取巧,變著花樣哄婆婆開心,在婆家的日子卻沒有因此好過一點。
婆婆聽了兒媳奉承的話,非但沒有開心,反倒是嘴唇一抿,不悅道:「你個敗家玩意,家裡那麼多吃食都堵不上你的嘴,你還要去外面買。」
方嬸想說,她買飯花得是自己的嫁妝,沒有花婆家的一分錢。但嘴唇翕動了半天,終於還是咽下了話到嘴邊的話。
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日子終歸還是要過下去的。
於是,方嬸低眉順眼地認錯道:「婆母教訓的是,我以後一定多跟婆母學習勤儉持家的本事,有勞婆母提點我了。」
婆婆這才哼了一聲算是勉強滿意,卻又挑刺道:「把東西放下去做飯吧,買這麼點東西夠誰吃的。」
上一秒婆婆還在苛責方嬸在外面買吃的敗家,後一秒卻又責怪方嬸買得不夠一家人吃。當真是道理都在婆婆手裡,婆婆怎麼說都是有道理。
方嬸作為兒媳,便只有受氣的份。方嬸根本也不敢說,其實她只是想用自己的嫁妝買一點好吃的,犒勞一下日夜辛勞的自己。
面對婆婆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態度,方嬸也只是應了一聲,一臉沉默地到了廚房做飯,就像她每一天做得那樣。
做好了一桌子的菜,給全家人吃。
婆婆、公公、丈夫和孩子在桌上吃得正歡,方嬸在一旁替婆婆和丈夫夾菜,直到一桌子的人都吃得肚子圓滾,方嬸都沒有吃到一口飯。
末了,婆婆還要嫌棄道:「笨手笨腳的,讓你夾個菜都不利索,你還能幹什麼?」
習慣性的否定,讓方嬸幾乎要認不清自己了。
明明在嫁到婆家來之前,她也是家裡的掌上明珠,也是父母的心頭寶。怎麼就因為嫁了個人以後,生活就對露出了兇狠的獠牙。
方嬸感覺自己像是家裡的一個奴僕、一條狗,一個沒有任何存在感的人。
方嬸心中的鬱結情緒幾乎要衝破天靈感,桌上卻還是一片歡聲笑語,沒有人看到方嬸一個人在房屋角落偷偷抹淚。
或許有人看見了,但他們一家,沒有人在乎。
明明都是一家人,方嬸卻仿佛是一個局外人。
等到婆婆和丈夫他們吃完飯,方嬸破天荒地沒有聽話地掃地刷碗,而是在廚房中偷偷吃著白日裡在白樺的攤子裡買到的盒飯。
雖然只有一道糖醋魚、一道蒸南瓜和一個小花卷,卻比平日裡吃得每一頓剩飯都要香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