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她缺人,所以絕對不浪費任何一個人力。
據說這條規定出來之後,搶劫偷盜一類的事都變少了呢。
政令以極快的速度下到各地郡縣,同時一起到達的還有幾個案列,比如,中書令明預和門下侍中汲淵因為年過而立不成婚,被大將軍勒令過後都沒找到合適的女子成婚,故被罰兩倍丁稅,又因為身為國相而不能以身作則,又罰兩倍。
判例的告示跟條文的公告貼在一處,有差役專門站在公告牆前為百姓們朗讀,又有學堂里的學生領了任務,每日都在縣城的各個角落誦讀,有時候還要下鄉,加上里長向下傳播,於是全國人民都知道這個判例了。
於是民間催婚的口號就成了:「你以為你是國相嗎?你付得起兩倍的丁稅嗎?」
因為這個好笑的判例,全國人民對縣衙公告牆的興趣達到了最高點,正在此時,又一則新的公告貼出來。
趙含章令,四家為一鄰,五鄰為一保,五保為一里,設長。在邑者為坊,在野者為村,村坊鄰里,遞相督查。
這就改了魏晉以來倚重地方豪強和塢堡治理地方的政策,因為不設三長,地方多是自治,庶民大多蔭附士族豪強。
比如西平趙氏塢堡,趙含章之前,趙氏鄔堡相當於一個獨立的城池,西平縣令很難管到趙氏鄔堡里去,連西平的百姓也多依附趙家,不受西平縣衙門控制。
趙含章上位後,西平縣和趙氏鄔堡一定程度上利益一致,所以才能合二為一。
現在,她將城市之外的聚集地都定為村,命里長在村子裡與民一起選定村老而治,其中,四家為鄰,五鄰為保,保長對村老負責,村老對里長負責,里長則對縣令負責。
若遇大事,縣令可招村老、里長相商,而鄰里互相監督,保長也許擔責,這就直接斬斷了庶民們和地方豪強依附的關係。
她這個公告,直接拿掉了地方豪強,讓地方縣衙代替地方豪強,成為了萬民依附的靠山。
從此以後,她的政令將由縣衙傳告鄉村,而不是還要再經過地方豪強再到村里。
當然,這都是理想狀態下。
但,天下的大亂才定,很多村莊都是重建,人也都是新的,連豪強都換了一撥又一撥,被削弱了一遍又一遍,此時換的政令迅速填補上來,也最好實行。
當然,能領悟到這些的天下人沒幾個,大家就覺得這樣方便了很多。
縣令發覺他找到了可以向下執行政令的人,百姓們發現他們不僅找到了可以傾訴問題的人,還知道出事了該找誰,有了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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