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還能發簡訊的,除了移動聯通, 就只剩垃圾簡訊了。
墨柒在這方面有點強迫症,紅色氣泡必須點掉, 要不看著難受。
她沒怎麼當回事地點進去,準備把沒用的信息刪掉,看到內容後, 拇指猛地停在半空。
-你知不知道自己嫁了個殺人犯。
發信人是一串正常的手機號碼。
發送時間是三十五分鐘前。
號碼的主人是誰。墨柒立刻就猜到了, 輕輕吐出口氣, 緩慢、堅定敲下幾個字:
-是嗎?那還挺酷的。
發送成功, 墨柒把這個號碼加進黑名單。腦海中隨之浮現厲書衍的身影。
溫柔細膩,矜貴出眾。
原來。
沒有光的葵花籽也可以長成向日葵。
這一刻, 墨柒做了一個微小卻又重大的決定。
要對他好。
-
開車回家的路上,路過一家男裝店,墨柒被櫥窗模特身上的黑色襯衣吸引,停車走進去。
目的明確, 徑直走到模特前:「這件衣服賣嗎?」
店員走過來:「這件襯衣店裡有貨,您要多大碼的?」
墨柒第一次給男生買衣服, 對於男生衣服尺碼完全沒有概念:「186厘米,74千克,穿多大碼合適?」
店員聽著比假人模特還高挑標準的身材,笑著道:「均碼就行, 稍等,我給您找。」
-
車子開進地庫, 墨柒看著副駕駛上的襯衣陷入猶豫。
他肯定是不缺衣服穿的,而且都是好衣服。萬一看不上這件怎麼辦。但是買都買了, 除了他也沒別人能穿。
墨柒從來沒有試圖對一個人好過,哪怕是岑錦白,也是出於喜歡而想靠近。
不摻雜任何目的、想法,是第一次。
猶豫半天,墨柒拎著袋子下車。
就說是路上看到,隨便買的,穿不穿都行。
做好心裡建設,墨柒用指紋打開門,厲書衍正坐在玄關處的鞋凳上換鞋。
聽到動靜,轉頭看過來:「回來了。」
墨柒點了點頭,注意到旁邊激動歡快的將軍:「是要遛狗嗎?」
系好鞋帶,厲書衍站起身,「嗯」了聲,眼睛往下一掃:「怎麼只買了一件衣服?下次多買幾件。要是衣帽間小,二樓陰面的兩間臥室也拿來給你放衣服。」
「不是。」墨柒把手提袋遞過去,儘量自然地開口,「給你買的。」
厲書衍頓住,半天,挑了挑眉,饒有興趣地重複一遍:「給我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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