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如今終歸是有涉及根本利益的難題在,性命面前,還是能讓朝臣中的部分人警醒的。
就是這個警醒的方向嘛,還是有些不受控制。
「韓尚院所言危害甚重,只是這令女子晚婚晚育來延緩人口增加,我看效果也不算多好,普通農家哪會將女兒留至二十三四方才出嫁?」
想要交好,也不意味著會完全贊同韓盈的政策,當然,也不會完全否定,大鴻臚捋了捋自己的鬍子,氣定神閒的開口道:
「想要做成此事,必須要以利誘之,以威罰之,實施起來極為複雜,依我看,這政策得到人口即將達到頂峰前二十年,又或者十五年時實施為佳,而且還得看那時的情況如何,至於現在——陛下有意向四夷動兵,尤其是北部邊郡,若能將匈奴肅清,這多出來的土地能養活的人,怎麼也得有個幾l十萬上百萬戶吧?也就是說,如今還是不需要調整百姓生育子嗣數量的。」
說到這裡,大鴻臚頓了頓,他看了眼韓盈,又繼續說道:
「不過,女子多死於孕產,以至陰陽失衡著實是件大事,我聽聞如今各地方甚至有兄弟共妻,典妻於他人孕子的行徑,簡直於蠻夷毫無差別,著實於禮不合,有傷風化,還是將年限延後,讓女子晚些,於十八九、二十歲出嫁,以減少傷亡,也是件利國利民之舉。」
「正是如此!」
大鴻臚的提議算是中和了雙方意見,對幹過基層(相對朝中大臣)的延尉張湯來說,已經算是能夠推行的條律了。
底下的百姓更多是靠著過往經驗生存,沒有好處和逼迫,那他們基本上不會改變舊有的習慣,只廢除律法,沒有別的干擾,那即便是地方官吏也出了大力並不利用此事牟利,只將其說給百姓,那不會有多大的作用,得加上那些深入到各村的女醫也努力宣揚女子早孕的危害,這才能將年齡延後個三五年,也就是十六七八嫁人,再往後拖,那是萬萬不可能的,家裡沒糧多養這麼一個人,不把女兒嫁出去,兒子怎麼娶妻?
十六七的女子孕子,生產上的風險終究要比那些十三四的女子少上一些,活下來的這部分人反而會生出更多的人口,這和韓盈限制人口增長的提議完全相反,想達到限制人口增長,得把年齡調整到二十婚育,這中間拖的三年,只能靠律法處罰或者給好處才能做到。
對於百姓,最容易給的好處莫過於免稅,但這對於國庫來說損失太大,無論是皇帝還是諸位大臣都不會願意通過,那只能用處罰逼著他們去做,張湯對這點更不看好,畢竟以底下的官吏來說,沒律法依據都能憑空造稅盤剝百姓,現今又有了一條直接控制婚嫁這種百姓根本繞不開的條律——
那幾l乎就是上趕著給婿吏抽骨吸髓盤剝的理由,恐怕不比現今律法造成的死亡少。
所以,如今還是按照大鴻臚的辦法來吧,反正陛下戰爭的意願極為強烈,不管有沒有打過匈奴,未來都需要人口,至於這能打的地打完之後……
想著未來,張湯開口道:
「律應適時事,且不論如今是否需要延後百姓子嗣數量,僅移風易俗一點,也是需要一步步來的,畢竟如今農人還是習慣將十三四歲嫁女,貿然讓他們延後至二十多歲,其壓力很容易讓民間出現溺殺女嬰,如今人口壓力尚不嚴重,還是先專註解決女子早孕產子喪命較好,推行起來更容易成功,也能為日後延長至二十歲做個鋪墊,至於何時再改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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