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后最後意味深長地說了句,“書里的那位季娘子是因為穿越才懂得那麼多,許娘子可比她厲害多了,沒穿越也知道。”
許乘月皮一緊,寒毛炸開,連忙告退了,出殿還後心有餘悸。
快速乘馬車溜走了。
回到家裡後,她才心安下來。
塵埃落定,她終於可以沒有後顧之憂地寫文了。
她走後,太后揉了揉脹痛的眉心,嘆息了一聲。
一個兩個,都跟成聖了一樣,倒襯得她這個真正的聖人像是個俗人。
許娘子不要封賞,但她不可能不給。
朝廷對有功之人論功行賞是規矩。
這可就難辦了,從來沒有給未婚女子封賞的先例,更遑論這種自己立了功的。封也無從封起。
未出閣就有封號的女子,諸如公主郡主,都是因其出身,受父或母蔭庇而得到封號和爵位。
出閣的,丈夫有官身,妻子也能得到誥命,如國夫人、郡夫人。即便作出什麼貢獻立了功,根據外命婦的品級加封就是。
像許小娘子一般平民出身的有點難辦,只能加封她的父母,不論是給官身,亦或者封爵位,都是可行的。
但問題在於她無父無母,孤身一人,怎麼封賞?
太后思來想去,在女子的爵位里挑挑揀揀,最後選中了一個聽上去不那麼像是已婚婦人的爵位——郡君,正四品。
其他的公主縣主,修媛昭儀,要麼是宗室皇親,要麼是內命婦的品級,不適合給她。
挑好了爵位,太后又感覺虧欠得慌。
郡君的爵位按律沒有食邑,只是聽著好聽,身份的象徵而已,沒有一點實權。
與許娘子的功勞想比,簡直寒磣,她但凡有個父親,她都能給她父親封公封侯了。
最後只能拿出輿圖,給她挑選封地,左挑右選,選中了一個位置不錯,離長安不遠的開陽縣,這裡土地肥沃,四通八達,條件很好。
至於食邑,定個一千五百戶好了。
做了決定,太后令身邊的女官草擬誥書,第二日早朝宣布了此事。
“月明獻方有功,朕欲封她為郡君。”太后穩坐在珠簾之後,向眾大臣道。
猶如一滴冷水濺入滾燙的油鍋,滿朝沸騰。
堂下議論紛紛,不斷有人出言反對。
“聖人,此事太過草率,我朝從未有過女子無父、無夫為官,卻被封誥的先例,還請聖人收回成命。”
“臣附議,即便有再大功勞,也不應該如此,傳出去恐叫天下人恥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