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這在糾結猶豫和怨憤中浪費掉的七個月的時間都彌補回來,再次站在面前看到她的臉,聽到她說話的聲音和淺淺的呼吸聲,權至龍終於清楚地認識到一件事。
他贏不了。
他也喜歡過很多人,從少年到後來功成名就時,每一個都是真心的喜歡,也付出了精力和在意,曾經在綜藝節目上時,隊友說過,和至龍哥戀愛的女生會感到很幸福,他似乎是「服務型男友」,願意彎下腰來為女友繫鞋帶,注意著她的喜好,用完餐後主動遞過紙巾,這些細節仿佛都在說明著他的愛意。
可權至龍知道,那不是,對於他來說,這些都是非常輕鬆的事,更像是刻進骨子裡的紳士和浪漫,為每一任女友都可以做這樣的事。
他太知道如何對一個人好了,這些行為是不需要他付出什麼東西的。
但,頌希不一樣。
權至龍從前不會做飯,即便度過漫長的宿舍生活,在做飯這件事上仍舊是粗糙又隨性,但是現在他學會很多烹飪的技巧。
他作息很不規律,因為靈感只有在半夜時才會迸發出來,但只要身邊有她在,他願意跟著她的作息睡覺起床。
他思考事情的時候特別喜歡啃指甲,經常把指甲蓋啃得慘不忍睹,從小到大很多年都沒改掉這個壞習慣,交往的時候頌希提過兩次,他後來就努力地忍住了,堅持了很久很久,在分手後才故態復萌。
權至龍想,他必須要承認,愛就得甘拜下風,愛就是一物降一物。
「對不起……」
眼睛突然變得模糊,仿佛要下起雨來,權至龍聲音沙啞,有種下一秒就要哽咽的錯覺,他看起來,像是要碎了的藝術品。
金頌希怔怔,她慢慢抬起頭看他,有些不解,也有些慌張,被罵的人是她啊,他哭什麼?
不僅被面對面罵了,還被寫到歌詞裡去罵了,她才應該是那個最委屈的人。
至龍哥,他哭什麼呢?
她腳尖動了動,不知道是該靠近,還是保持原地不動,拋開後來這些令人感到糟心的事,權至龍幾乎是對她最好的人,她從小所缺失的那種被人保護,被人關愛,被人擔心又嘮叨的感覺,全部在交往的時候被一一填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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