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線索就在人販子被抓後斷了。
父母難過了好一陣。
後來他們強大精神,重新做生意,等生意再次起色後,母親控制不住思念丟了的孩子,便又有了兩個孩子,因為第一個孩子失蹤的關係,母親生怕弟弟妹妹也會遭遇不測,再沒有雇保姆,兩個孩子是她親自帶大的。
她將對長子的愧疚跟遺憾全部彌補給了另外兩個孩子,加之是他親手帶大的孩子,感情自然深厚。
看兩個孩子親昵地靠在母親身邊,再看他記憶中父親從沒有過的慈愛,他恍惚,卻無羨慕。
母親也試著與他親昵些,可母子十多年沒見過,強行親近實在尷尬。
母親希望他不要介意。
他當然是不介意的。
原本他想著對方一家四口既然生活幸福,他就不打擾了。
可母親突然母愛泛濫,愧疚加倍,非要他留在家中,她想與兒子彌補過去那麼多年的錯過。
母親說他也是家裡一份子。
他感受了那時母愛的純粹,一時心軟,便應了下來。
只是住下來後,他才意識到是他想的太簡單了。
他無爭奪家產的心,但是當年才十五六歲的弟弟卻視他為眼中釘,甚至為了驅逐他,用了不入流的手段。
那個女孩子便是弟弟收買,用來將他拉入泥沼的武器。
若是簡單的感情攻勢也就罷了,他竟然妄想通過女孩,讓他吸,毒。
通過幾天相處,那他弟弟觀察到他不會輕易接陌生人給他的食物。
那個女孩是個單純又可憐的孩子,也是受害者。
她父母離婚,都各自組建的新家庭,也各自生了孩子,她便扔給了父母,因她有先天性疾病,需要時不時吃藥住院,父母不願要這個拖累,也拒絕付醫藥費。
她是爺爺奶奶照顧,爺爺奶奶賣菜,能掙點平日的生活費,有一天夜裡,爺爺奶奶凌晨去進貨,被一個醉酒的司機撞了,雙雙身亡。
因為她未成年,爺爺奶奶又沒有遺囑,司機給的賠償金由她父親繼承。
她成了不是孤兒的孤兒。
上到高二後,父親便不給她生活費跟學費,她只能退學。
沒有爺爺奶奶,有父母跟沒有父母一樣,女孩想上進,可她連自己都養不活,又如何上進?
窮人的生活讓人無法想像。
她不得不為生活奔波。
那個女孩是他那個弟弟找了許久才選定的。
他從未與家人談論被拐賣之後的事,哪怕母親試探著問過,是以,他那個弟弟並不知道他會看人面相。
當女孩按照他弟弟的劇本,有意與他相識,他沒拒絕。
他冷眼看著女孩討好試探。
他那個弟弟要引著他吸,毒,當然不會留下把柄,他哄騙女孩,只說他哥哥內向,長這麼大都沒跟女孩子說過幾句話,他擔心哥哥這輩子都不找女朋友,想讓女孩幫著他哥哥開竅。